Monday, September 08, 2008

中医不如打麻将

  

  作者:中医掘墓人

  中医的核心理论是阴阳、五行。阴阳、五行相生相克,貌似蛮有道理的。我
说阴阳五行还不如打麻将的理论靠谱,和剪刀石头布、老虎鸡虫杠子差不多。

  阴阳五行理论只是古人对自然现象的肤浅认识和归纳总结。人有男女,但是
还有同性恋、阴阳人,有的生物雌雄同体,有的生物性别可以随意转换,有的生
物甚至有三种以上性别,这些都是古人无法认识到的。

  五行相生相克,其实根本站不住脚。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
克水。反例如下:土常常用来灭火,所以土克火;火可以让水蒸发,所以火克水;
火可以烧焦土壤、木材,所以火克土、火克木;水让金属生锈、让土壤流失,所
以水克金、水克土。

  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树木生长少不了土壤、水、金
属盐、太阳光,所以好像其他的四行都是为“木”服务的了。

  任何科学理论都是经过无数次的修正、补充、完善,阴阳五行如果修正、补
充,就能成九阴九阳、100行,倒是暗合金庸大师的理论,呵呵。但是中医没有
勇气修正他们的核心理论。

  我说阴阳五行和剪刀石头布、老虎鸡虫杠子差不多,马上就会有中医粉丝跳
出来说:阴阳五行有六个东西,剪刀石头布、老虎鸡虫杠子只有三、四个东西,
所以不如阴阳五行权威。那么打麻将呢?麻将有108个东西,包含东南西北、万
饼条,规则、内涵、应用都远远超过中医的核心理论。

  牌九和中医比较起来更是了得!足以让中医望而生畏、自叹不如。牌九包含
32个东西。天牌,象征天候的二十四节气。地牌,象征大地东南西北4个方位。
人牌 ,象征仁义忠信、礼廉耻智、是非羞恶、恻隐辞让十六项为人道。所以牌
九几乎包含了宇宙、人类所有的精髓,远远超过阴阳五行。

  所以说学习中医纯属浪费时间,只会让人变得目光狭隘,不如好好学学打麻
将、推牌九。

Saturday, September 06, 2008

常用中成药的真相——排毒养颜胶囊

·方舟子·

【标明的成分】

大黄、枳实、芒硝、西洋参、白术、青阳参、小红参、肉苁蓉、荷叶。

【声称的功效】

益气活血、通便排毒。用于便秘、痤疮、颜面色斑。

【真相】

排毒养颜胶囊实际上是一种泻药,其泻下成分为大黄、芒硝。

芒硝是一种矿物,主要成分为硫酸钠。内服水解后产生大量的硫酸根离子,
不易被肠粘膜吸收,存留在肠内形成高渗溶液,使肠内水分不能被吸收,肠内
的容积增大,刺激肠蠕动而致泻。大黄致泻的机制则与芒硝不同,因其主要含
蒽醌、二蒽酮类及其衍生物,能刺激肠道神经丛,促进肠蠕动。

经常服用泻药反而能够引起药源性便秘。这是因为习惯了用泻药通便,会
减弱直肠反射的敏感性,以后即使有粪块进入直肠,也不足以产生导致排便反
射的神经冲动,就造成了便秘。2003年,有北京消费者以长期服用排毒养颜胶
囊导致继发性便秘,消费者知情权遭侵犯为由状告生产商[1]。

动物实验中,给大鼠饲喂大黄提取物3~9个月,引起甲状腺腺瘤样改变
(即可发生癌变)、肝细胞退行性变化、肝静脉淤血、胃贲门上皮细胞肥大增
生[2]。

长期服用蒽醌类泻药可致肝硬化和电解质代谢紊乱[3],是导致结肠黑变
病的主要原因[4]。

大黄所含蒽醌成分具有肝毒性,能对肝脏造成损害。临床上,有乙肝患者
因为服用含大黄的中药,导致病情加重,因败血症和多种器官衰竭而死亡的报
道[5]。

大黄所含蒽醌成分也具有肾毒性,在动物实验中,能导致大鼠肾小管上皮
细胞的肿大和变性[6]。

有报道称,感冒患者因误服排毒养颜胶囊,导致严重腹泻差点脱水休克[7]。

2005年1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04年第5期违法药品广告
名单,其中包括排毒养颜胶囊。2008年1月21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近期主要平
面媒体药品广告监测结果,排毒养颜胶囊属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违规药品广
告。

【文献】

[1] 新华社2003年9月21日《专家提醒:便秘者不可长期服用排毒养颜胶囊》
[2] 中药大辞典,上海科技出版社,1986:105
[3] 陈琼华,新医药学杂志,1974, (5):34
[4] 郑少江等,中国热带医学,2004, 4(3): 400
[5] Yuen MF et al, Aliment Pharmacol Ther. 2006, 24(8):1179-86
[6] Yan M et al, J Ethnopharmacol. 2006, 107(2):308-11
[7] 新华网2004年8月30日《假、劣药致人伤亡案件频发 凸显用药安全危机》

Saturday, April 19, 2008

谈谈名医——老布

  作者:X

  前回说了老头儿,这回接着说说老头儿的徒弟老布。

  刚进波士顿的实验室就吃了一惊:墙角一个不起眼的液氮罐里,存放着好几
百个脑肿瘤的样本!我刚刚离开的那个地方也在从事同一个方面的研究,实验室
位于西部一个大城市里的大医院,老板可算是这个领域里的权威泰斗,可是在我
刚刚完成的那项研究中,我们先倾家荡产地抖空了本家库存的老底(也就十来份
样本),然后又打着老板的旗号在满城各家医院里求爷爷告奶奶地折腾了大半年,
这才凑齐了三十份肿瘤样本。而这里,这好几百个样本,可是做科研的一份无价
之宝呀!

  没过几天,同事便介绍我认识了老布。那几百个肿瘤样本,都是老布亲手切
下来的。

  老布五十出头,温文儒雅而少言寡语。我们时常聚会时,他多半是安安静静
地坐在旁边听别人高谈阔论,或者专心致志地看着自己的那双手。

  老布平均每星期要开四次刀,有时一天就有两台手术。他常常将手术安排在
清晨六点:脑子里动刀子的事情,手术越早,医生白天陪伴观察的时间就越长;
万一有什么问题要处理,最好是医生就在近旁而不要从被窝里爬起来再赶来医院,
老布如是说。

  老布在业内的名声极其响亮,在我从事研究的这一种脑肿瘤方面被公认为是
世界上最好的几把刀之一。有一次参加一个业内的学术会议,一位来自欧洲的脑
外科医生发言总结了他所在的一家大医院二十余年来用手术治疗这种肿瘤的情况,
其中提到有多少多少例后遗症、多少多少例后发症、多少多少例并发症,等等。
坐在我身边的那位南方一所著名大学的专科主任不屑地撇了撇嘴,小声地对我说:
“扯淡!如果是老布动的手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这些症都不会发生!”

  后来我将此事告诉一位和老布共事了二十多年的同事。她笑了一笑,说道:
“老布呀,他闭着眼用刀尖轻轻地触摸几下,就能够感觉得出哪儿是瘤子、哪儿
是正常组织。”我听了这话,对“炉火纯青”这四个字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类似的对老布的评价,我后来又听到了若干次。在这一种脑肿瘤方面,咱们
这家医院有着世界上首屈一指的临床治疗中心,病人不辞辛劳从地球的各个角落
来求医,这其中,老布的这一把刀功不可没。

  做医生做到这份上,各位看官大概会想,这老布,搁哪儿都肯定早已是大牌
教授了。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后来要和老布合作申请基金,看到了老布的简历,
才发现老布只是一个助理教授!想不到吧?因为老布只发表过四十篇文章左右
(虽然都在业内非常好的期刊上),没有独立的科研实验室,在手术方面又没有
重大的技术创新,所以,在哈佛要成为副教授还不够格。

  如果老布看到这里可能会笑了。治病救人,功德无量,又拿着四十几万的年
薪,那副教授,不做也罢。

Sunday, November 18, 2007

可耻的“专家”,可悲的国民

   张功耀  科学是唯一性的,没有东方和西方之分,也完全不存在什么“民族性科学”和“地方性科学”。如果像某些“专家”所说的那样,存在所谓“民族性的科学”,则中国56个民族就可以有56种不同的科学;俄国113个民族,就可能存在113个不同的科学。美国的民族多样性是全世界最突出的,可是,美国只有一种科学。我想,没有比这更具有常识性的了。  众所周知,中国属于东方,却并不代表东方。就东方文明古国对世界科学史的贡献来说,在古代科学方面,中国远远比不上埃及、印度、伊拉克、叙利亚、以色列、土耳其、巴勒斯坦;就现代科学来说,中国也比不上以色列、日本、印度、巴基斯坦、韩国和土耳其。可是,我国的某些“专家”为了表现自己的“爱国主义”,讨好国内某种不良情绪,不顾国际影响,一再独占性地滥用“东方”的名义来标榜自己,欺骗世人。  如果这些自欺欺人的胡编乱造和自我标榜仅仅是为了表明他们是一个“爱国的专家”的话,那倒无所谓。谁愿意为“爱国主义”的假面具买单,谁掏钱去。可是,如果他们说出来的话可能为害人民的生命安全,则任何人都应该站起来,给以无情的揭露和批判。  最近,我看到两个“专家”发表的言论。他们使我毛骨悚然,也使我倒抽了两口冷气!  一个“专家”鼓吹说,有些中药的确是有毒的,但是,中药有“自己独特的配伍理论”,依照这些配伍方法去做,就可以把一些中药的毒性消除掉。至于这些“配伍”能不能消除这些毒素,他不允许别人怀疑,更不允许用“西方科学”的方法进行实验检验,却一再以威胁的口吻强词夺理地说:“这不需要西方科学证明”。言外之意,他说什么,你就得信什么。不然的话,轻则是你“不懂中医”,“受了科学主义的毒害”;重则给你扣上“汉奸”、“卖国贼”的帽子。总之,他要用谎言杀人,是不允许世界上有揭穿其谎言的任何企图存在的。  另一个“专家”更加不要脸,也更加没有人性。他这样告诉我们的老百姓:中药在“西方科学”标准来看是有毒的,但是,在“中国科学”(这位专家捏造出来的术语)标准来看则是无毒的,对待中药的毒性,不能用“西方科学”标准来衡量,而应该按照“中国科学”标准去衡量。至于为什么中毒都有“西方标准”和“中国标准”,那也是“不容置疑”的。因为他是代表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专家”,他说什么,你就得信什么。谁不信,马上就会棍子遍地打,帽子满天飞,给你来一个从上到下的集中声讨!  我这个人是不信邪,也不怕集中声讨的。我鼓励所有的读者都不要信邪:鬼不要怕,神不要怕,棍子不要怕,帽子不要怕,谩骂不要怕,声讨不要怕,打压不要怕,“权威”不要怕,“专家”不要怕,学阀不要怕,至于那些学术小流氓和愤青小混混,直接地就可以目空他们!不用说那些看上去不可一世的学术小流氓和愤青小混混,除了一个空空如也的皮囊之外,身上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就是那些江湖气息浓厚的“大专家”、“大学者”、“大教授”、“中医泰斗”、“科学文化人”,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只要你勇敢地撕开他的皮囊,露出来的多半是在淤泥中沤了好几年的草包。  比如说,按照这后一个“专家”所鼓吹的奇谈怪论,鸦片用“西方科学标准”判断属于毒品,按照“中国科学标准”判断可能就属于“福寿膏”了。这样的“独立见解”究竟价值几何,难道我们不清楚,还要那些披着“看家狗”外衣的“豺狼专家”来点拨我们吗?  我不知道我们中国究竟还有多少人相信这些泯灭人性、残害生命的“专家言论”。但是,我断言,所有那些相信并且实践这些“专家言论”的人,绝对要被毒害致死,无一例外!  你看,这些“爱国的专家”多么可耻!试想一下,这样荒唐透顶的言论如果不被揭露和批判,我们中国要为之付出多少人命?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么?  然而,可耻只是意味着“专家”的霸道与混账。并不是任何一个可耻的人都会给我们中国带来社会悲剧。可耻的“专家”要在中国造成社会悲剧,还要有一批愚昧的国民。非常令人短气的是,中国竟然真的不乏迷信“专家言论”的国民。他们不知道自己处境有多危险,也完全不知道那可耻的“专家”是在用谎言欺骗他们,却愚昧地亲身实践着那些“专家”言论。  其实,有毒就是有毒。药物的毒性不可能依据“东方科学标准”和“西方科学标准”而有丝毫的不同。这就是说,药物的毒性作用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作用。当一种药物可以对流浪汉产生毒性作用的时候,它也绝对会对“专家”和“权威”产生相同的毒性作用。——如果不信,所有的“专家”和“权威”都可以亲自试试!同样道理,当一种药物可以对西方人产生毒性作用的时候,对中国人也照样会产生相同的毒性作用。当完全中药配方的龙胆泻肝丸,和同样完全中药配方的减肥茶,毒死了成百上千的比利时人、英国人和中国人之后,关于中草药毒性的“中国科学判断标准”和“西方科学判断标准”的争论,实际上已经变得毫无意义了。  必须承认,不是所有有毒物质都不能用于医学。但是,医学在使用有毒物质的时候,必须事先要有一种清醒和自觉。熟悉医学科学的人知道,有些药物的毒素是可以通过健康的肾脏和肝脏代谢出体外的。这是我们可以安全使用某些有毒元素治病(如使用抗生素消炎)和缓解疼痛(如使用吗啡镇痛)的科学依据所在。非常不幸的是,绝大部分中草药的有效成分和毒性成分,至今不明确,因而也还没有可行的解毒方法。什么绿豆解巴豆毒,羊血解勾吻毒,人屎“解诸毒”,狗屎“解一切毒”,全都是骗人的鬼话。更有甚者,绝大部分中草药的有毒元素,能否被代谢出体外,也还没有得到可靠的证实。因此,中草药的毒性成分很容易在人体中形成残留和累积。也正因为这样,中草药除了可能引起急性中毒之外,还经常发生慢性中毒和遗传性中毒。这已经是自我标榜为“东方科学”的中医所掩盖不了的了。  在我们中国,至今生活着一大群可耻的“专家”,也生活着相当多可悲的国民。可耻的“专家”不断麻痹着可悲的国民。这是我国当前一个严酷的社会现实。我们只有撕开那些可耻的“专家”的假面具,才能唤醒那些麻木不仁的国民。为此,我呼吁一切有良知的学者都起来,勇敢揭去那些可耻“专家”的假面具,醒万民于不智不悟自贱自残!

Wednesday, October 31, 2007

对陕西省林业厅宣传中心主任关克关于华南虎照片文章的评论

Yush

  【陕西省林业厅宣传中心主任关克在新浪BLOG发表文章《对周正龙拍摄野生
华南虎的情景还原》,对华南虎照片涉嫌造假事件进行了回应。本人原在关先生
文章后发表评论。现因关先生已关闭博客评论,特整理后在新语丝发表。】

  关先生解释说,老虎头顶上的那片倍受质疑的树叶“横在老虎的正前方并且
靠近镜头,显得更大”。但从您发到昆明动物研究所的照片看,在不同的拍摄角
度和距离下,那片大树叶与老虎的相对大小和位置一直不变,总在老虎头顶上。
因此,您的解释显然不能令人信服。昆明所的网页已被删除,但网上多有转载,
例如:http://www.g-lens.com/page/album_detail.asp?album_id=1646

  关先生还根据拍摄参数估算出16∶38∶28拍摄的第一张华南虎照片的“拍摄
距离应该在20米左右”。这个估算也有问题。

  您提到,这张照片“进行局部裁剪之后,提供给新闻发布会并广泛流传”。
继您之后“媒体第一个独家采访周正龙的记者”、转载了您这篇文章的华商报记
者衡国良在2007年10月22日的报道《西安市公安局人员:华南虎图片没有造假迹
象》中,也提到新闻发布会上提供给媒体的图片“只是裁剪后两图像素发生了变
化,裁剪后图片的色阶做了调整”。衡记者发表的博客文章《华南虎,真的?假
的?纸的?》中更是提供了“2007年10月18日《华商报》一版报样(局部)”的
剪裁示意图,并提供了“原图数据和裁剪后的图片数据”等照片。从您和衡记者
的描述,可知网上流传的像素大小为834X570的图片(见
http://www.xlogit.com/xysupload/2tiger.jpg)是从原始照片中直接剪裁的,
只经过适当PS处理,未进行缩放。根据这张剪裁后的图片和拍摄参数,可以直接
计算拍摄距离。

  根据成像公式“1/物距 + 1/焦距 = 1/像距”及物距远大于像距,可得“像
距 ≈ 焦距”。又根据“物大小/物距 = 像大小/像距”,得到“物距(即拍摄
距离) ≈ 物大小 * 焦距 / 像大小”。

  Canon EOS 400D分辨率是3888X2592,CMOS传感器尺寸为22.2mmX14.8mm,照
片拍摄焦距为35毫米,则照片上虎头宽度(像大小) = 约160个像素 / CMOS水
平分辨率3888 * CMOS宽度22.2毫米。按虎头宽度(物大小)0.3米计算(华南虎
雄性头部最长径318~343毫米,雌性头部最长径273~301毫米),则拍摄距离
(物距)≈0.3*35/(160/3888*22.2)≈11米。同理,如果按关先生所说的老虎头
顶树叶长20厘米(对应水平方向140个像素)计算,则拍摄距离
≈0.2*35/(140/3888*22.2)≈9米。

  其实,计算出来的这个拍摄距离恐怕也存在问题。根据您的描述,这应该是
拍摄距离最近的照片之一。另据您所述,16∶39∶59闪光灯亮了、“机位略低,
稍微偏左一点”的那张照片,“眼睛部位的反光非常明显”、“林间闪光照明效
果十分明显”。实际上,Canon EOS 400D的内置闪光灯闪光指数为13(感光度
100时,以米为单位),按照片拍摄参数光圈F5.0、感光度400计算,闪光有效距
离仅为5.2米(闪光指数 / 光圈 * sqrt(感光度/100) )。上述计算出的10米
左右距离,闪光灯力不能及,更别说您估算的20米左右了。

  要澄清华南虎照片的真假,其实很简单。根本不需要您所说的“历史会还他
清白”,您现在就能做到:公布一张老虎头顶没有树叶覆盖的照片,或公布一张
你们现场勘测时拍摄的原在老虎头顶的树叶的照片,或公布一张老虎姿势或表情
与现已公布的大约10张照片不同的照片。不要说什么您“没有权利在这里配发这
组珍贵的原始图片”,或者“截屏拍摄,不适合进行科学鉴定”。您完全可以发
个翻拍的、或“截屏拍摄”的,就像您当初发到昆明动物研究所的那些照片。我
相信这破坏不了您所尊重的拍摄者的“意愿”和“合理期望”。

  这是我作为一个始终关注该事件的网友的“意愿”和“合理期望”。我相信
也是更多的其他网友的“意愿”和“合理期望”。

Sunday, October 21, 2007

也扯扯科学,哲学与价值观

  
  Crucify
  最近两周新语丝上开始讨论"需不需要"哲学这么个深奥的问题了,一来二去好不热闹。忍不住也凑个热闹。  这个问题要是仔细想想,其实很难,因为光说明"哲学"是个什么东西就够费劲的了。但正如我们也找不到"科学"的全面而明确的定义,却也并不影响我们非哲学专业人士(我想大多数应该是)愉快的讨论。
  太簇先生的观点,大概是说哲学虚无缥缈,不但浪费人的生命和脑细胞(太簇所称的认知带宽),还搅乱人类的思想,乱指导人类生活。
  其实"浪费"人的生命和脑细胞的事,多得去了,吃喝玩乐琴棋书画之类,相对而言哲学还是很高雅的。总不能要求大家全去搞科学吧。也大可不必为哲学系的学生"担忧"。
  说到扰乱思想,乱指导生活,我想这不能说是哲学家的责任。某种哲学观点的兴盛,有其社会政治经济背景。哲学家是社会的镜子,比常人敏感罢了。随着社会变迁,会看到种种主义的兴衰。说到底这是人在大环境下的选择,而不是某个哲学家或某个哲学观点的责任。不然为什么同样的观点这个时代兴那个时代衰呢。
  那我们能不能不要用这些杂七杂八的哲学,就用科学指导我们的人生呢?随便想想就知道,面对诸如该投敌还是就义,该工作还是享乐,to be or not to be的问题,想用科学解答是是十分困难的乃至不可能的。
  为何无法解答,我想,  一,科学知识是有限的。科学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不知为不知,面对现在不太知的领域比如人的精神,创造力,审美等问题,难道我们就只能因为害怕被别的理论(比如哲学)指导错了而在原地一动不动了?我们还是得给出"答案",即使以后用科学看来是错误的。人就是这么一路走来的,也将这么走下去。
  二,人是自由的,多样的。这不是什么信仰,至少在现在是个事实。世界上人的思想和价值观多种多样,我想这也是有利于进化的。单一的价值观不可想象。这点paradox在《科学与价值观》里说得很多了。科学能告诉我们做了什么会有什么后果。可是该不该这么做,这是人基于价值观的选择。如果你相信人对价值观的选择是无法用科学确定的话,也就无从确定他的选择。从而很多问题科学无法帮你选择。人是自由的还意味着人可以摆脱生物的本能,比如有人就不繁衍后代。我们可以根据科学观察得出:人活着是为了繁衍后代,传播基因,这个结论。但从这个结论无法得出"我"活着就"该是"繁衍后代,传播基因这个价值观。
  只要科学还有许多无法回答的,而人们通过自省就能认识到的问题,并且人的价值观又是如此多元,出现类似哲学的种种理论,并且这些理论还相互矛盾,并不奇怪。随着人类发展总会蹦一些新的问题,比如世界大战,核危机,量子理论,全球变暖,从而随之又出现些新的哲学观点,这很正常。哲学说到底几千年研究的东西基本没有变,就是寻求关于我们自身的一些问题的解答(关于存在,意识,认识,意义之类。当然古代还有些关于元物理的东西,随着科学的发展早就被人们抛弃了),变的是哲学家认识和研究这些问题的方法,随着科学的发展,可解答的关于我们自身的问题越来越多,哲学研究的范围必然会越来越小。如果有哲学家还想要继续瞎掺和那些科学已解决的问题,对之迎头痛击那是应该的。
  需要哲学么?或者哲学有用么?哲学好么?我想对个人而言,这种问题本身就不是个科学的问题,而是个价值观的问题,每个人会有自己的答案。举个极端的例子,亚马逊的土著人不要说哲学了,他们甚至可以说他们不需要科学,他们语言里就没有科学这个词语。
  那么对社会而言呢,社会就更奇怪了,社会还需要"风水",需要"宗教",需要"妓院",需要各种满足人欲望解决人烦恼的东西。人们心中想象的纯粹的理想的社会往往实际上恐怖如老大哥眼皮下的社会。当然,我们能用科学的态度制定法律,权衡利弊,用科学事实去否定那些骗人骗钱的玩意儿。但这里头目前无法用科学确定的东西仍是很多很多的,许多时候也只是摸着石头过河,往往蹦出个哲学指导下,就是政客手里的工具罢了。
  其实关于哲学要不要,死没死,好不好这些个本身就是带着浓厚哲学味的大而宽泛的问题,我们大可不用费神去想,真要想说不定会把自己也想成哲学家。该担心的自然是那些哲学家自己。
  但如果某些哲学家在某些具体问题上的具体"指导"有问题有错误,大声说出其错误,这是我们该做的。比如方舟子,赵南元他们反击某些科学哲学家的错误论调,都是具体问题有得放肆得具体说来,我想这才比较有意义。

Thursday, October 11, 2007

中国的很多事情都只是看起来很美

文章提交者:曾颖 加帖在 原创评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刚过去的九月让人莫名地想起一部电影——《看上去很美》,因为这个月里,确实有很多看起来挺美的事情进入公众眼界。

  央企要上缴红利了!烟草企业及国资委监管的155家中央企业将从10月起陆续向财政部上缴总额约17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红利。媒体纷纷欢呼:央企不向政府分红的历史将终结!

  投资分红,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就如同吃饭必须拉屎借钱一定要还一样,是常识。为什么这条仅仅回归了常识的新闻,会引起大家非同寻常的欢呼和反响呢?这可能就是因为里面曾经有太多的反常东西存在,包括某些央企反常的垄断身份,及其员工反常得吓人的薪酬标准等,是否与此有关系呢?另有论者认为,仅2006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2193万亿元,税后利润达6252亿元,向国家缴的170亿红利,虽不说是九牛一毛,但九牛一腿应该算得上。这种聊胜于无的分法,其象征意义多于实际意义。但不管怎么说,有一个好的开头,总是值得激动和鼓励的。

  与央企红利这个有点专业化的高端问题相比,教育部近日颁布的《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让更多人兴奋,媒体将其解读为“中小学生学籍全国统一管理,逐步与户籍脱钩”,而更多因为户籍问题影响儿女读书的人,则更是从中看出了一些希望。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全国实现统一的学籍管理后,学校教育实现对接,农民工子女无论到哪里,都可以及时、便捷地进入学校就读。择校就学等问题也将有所反映并得到进一步控制。”和大多数利好的政策一样,此项政策受公众欢迎的程度与执行的难度成反比。而两者这间的距离,将需要大量的财力与物力来填平。

  楼梯响了很久的“倒按揭”保险业务于9月15日有了最新信息,幸福人寿已通过中国保监会的审批,成为首个主营“以房养老”业务的保险公司,计划10月正式挂牌营业。“倒按揭”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以房养老”。有产权房的老年人可将自己的房屋产权抵押给专门运营这项业务的机构,按月从该机构领取现金养老。投保人既可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按当下的计算方式,百万房产每月可得近万元。这无疑是9月以来听到又一个值得称道的好消息,面对老龄化危机的来临,很多商家和机构都开始有针对性地开发更多的新型业务,以便于那些已为社会尽完义务的老人们安度晚年。但这项业务的开展,受制于诸多的法律、政策和文化习俗因素,它是否合乎中国的国情,还有待时间去检验。

  临近中秋的时候,国防科工委宣布:嫦娥一号探月卫星已进发射场,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在年底前就会发射升空,一个带着中国人千年美好传说和强国梦想的新传奇即将拉开,很多人为这条小小的不起眼信息,而激动得恨不能将钟表的时针变成秒针了。

  在九月里,还有一件美事值得说道说道: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信息称,过去五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翻了近一番。人均国民总收入在世界的位次由2002年的第132位上升到2006年的第129位。中国经济总量在世界的位次已由原来的第6位跃居第4位,按照世界银行划分标准,中国已由低收入国家步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

  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但在兴奋之余,我们也有必须谨慎地看到:按世界银行“家庭年收入5.37万至16万元、个人年收入3.4万至10万元”的标准,目前我国的中等收入者家庭人口仅有1亿人,占总人口的7%左右。我国还有多少家庭还处在低收入状态?相信具备小学一年级以上算术水平的人都知道答案。因此,这个很美的消息,也还是需要时间去填补无限的内涵。

  国人一度视为现代化美景的遍地跑汽车场面,在本月遭遇到考验。9月22日,首届中国“公交周及无车日”活动在全国108个城市展开,建设部官员表示:“开展无车日一天,全国可节省燃油3300万升,减少有害气体排放约3000吨,并有数百人免受交通事故伤害”。与此相关联的,是深圳在9月21日披露拟对特定时段驶入特定区域的小汽车征收专门费用。几乎同时,上海交大拟对外来车辆每小时收费10元。全国各地时有类似信息见诸报端。一时间,汽车突然成了斗争对象了,从小康标志到罪魁祸首,汽车从天上掉到地上的速度也实在太快了些。但问题就在于,这种情绪,大多仅停留在媒体的时评版和众人口中,而“无车日”这天路上车潮汹涌的场景,才是人们对汽车的真实态度。

  在这个九月里,一位落马的贪官的悔过书,也没有经住时间的考验。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正厅级)张绍仓涉嫌贪污落马,在庭审中,他像很多受审的腐败分子一样含泪念了自己写的长达4页的悔过书,三次说出“后悔”二字,恳求法庭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但人们发现,这封看似真诚的悔过书,和媒体披露过的某贪官的悔过书,如同孪生兄弟一样,只在局部细节上有一些调整。这,这也太丢眼镜了吧?

  说起丢眼镜,我们得请出本月最大的眼镜杀手,这便是在网上闹腾得快要爆炸的“彭宇案”,据《现代快报》报道:南京一男子彭宇称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这条新闻不仅谋杀了无数眼镜、内存条和时评作者脑髓的新闻,使一条看上去很美的见义勇为事件,变成了一笔糊涂账,金陵自古有葫芦僧乱判糊涂案的传说,如今想来也并不是全无依据啊!

  总的说来,刚过去的九月确有许多看上去很美的元素,希望在经历了光阴的淘洗之后,它会更加美丽。
  

Monday, October 01, 2007

法的精神之邓子滨专栏 

法的精神之邓子滨专栏  
  
  据《浙江日报》报道,今年5月,浙江湖州一小偷行窃时被抓获,遭失主等3人群殴。小偷无处可逃,只好跳入河中。但因体力不支开始下沉,失主未想办法去抢救。日前,失主等3人被当地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古往今来,见义勇为都备受褒扬,对那些急公好义者,我们总是怀着崇敬之情,甚至希望自己也是那个不忘沟壑的人。但是,如果提倡者只是笼而统之地提倡,而不向公众作详细的解说,那就是对公众不负责任,因为在他们“追”死坏人的时候,会突然面对不曾预想的法律后果。其实,“见义勇为”四字,字字都不简单,连缀起来,更是一件复杂的事情。

  什么是“见”?看到的不一定就是真实,当我们顺着“站住”、“抓坏人”的喊声追上去时,别忘了大师马三立的相声,大家围追堵截的是一个“调完级了,不请客”的家伙。

  何谓“义”?虽说仁义公道自在人心,但在现代社会,“不义”往往指违法犯罪,对此,我们的判断并不总是准确无误。生活中确有帮坏人打“便衣”的情况,也真有女贼利用热心人金蝉脱壳的事例。

  什么叫“勇”?勇不意味着草莽和扩大事端,更不意味着无谓的牺牲。要讲究力量对比,要考虑双方互动可能造成的对抗升级和手段失控。而这一切,猝然之间很难判明。许多小贼被追“急”了,逃跑变成了逃命,以致铤而走险,伤人害己。

  怎样去“为”?对于正当防卫或者抓捕现行犯,法律虽然给了较宽的尺度,但绝不是全面豁免。防卫过当,故意杀伤,都可能踏入刑法的领域。至于这个“为”的底线,法庭上都争得面红耳赤,法学教授也智者见智,普通公众更难把握行为的适当限度。

  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殴打已经束手就擒的坏人,绝不是防卫,绝不是抓捕,而是故意伤害,见义勇为者由此沦为犯罪人。请别误解,我不是反对见义勇为,只是希望人们知道它的法律意义,知道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可能带来某种法律上的义务。

  现在,不仅群殴小偷,而且让他活活淹死。这就更不是什么见义勇为,而是群体施暴继之以群体冷漠下的“谋杀”。说“谋杀”有点儿过分,因为谋杀毕竟受理性支配,而将小偷围而淹之,纯粹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但却是一种有意的行为。

  过去,法律在这类事件面前表现了它的徘徊和无奈,坏人之死被归结为咎由自取,所以无人承担后果,所以下一次还是大打出手,还要“围而淹之”。现在,法律终于说话了,它不是要反对见义勇为,而是要发出理性的声音,昭示法律的意旨。

  从刑法角度说,那些将小偷追到水里的人,对小偷有救助的义务,违背这种义务进而导致小偷死亡,构成一种“不作为”形式的杀人。这个刑法中的常识,对公众来说可能是陌生的。构成“不作为”形式的杀人,需要具备几个条件:

  第一,有施救的义务,这个义务可能来自法律和职责,也可能缘于自己的先行行为,比如这里的追打行为。不论先行行为是否高尚,也不论身陷危难者有无过错,都不能免除救助义务。第二,有能力施救但不施救,如果没有能力,比如不会游泳,那就另当别论。第三,施救之后也不会对施救者构成新的人身威胁。第四,身处危难者的死亡正是这个“能为而不为”导致的。

  追打小偷的“道理”其实不在于他偷了多少钱——谁都知道自行车值不了几个钱,而在于人们对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被破坏的恐慌与痛恨。但是,这个“道理”讲到坏人落水挣扎时就失效了,因为维护秩序的目的已然达到,再继续下去就意味着我们在用一种大恶对付一种小恶。而且,眼睁睁看着别人绝望地死去,是残忍的、不人道的。一个人生命的价值,不因其做了坏事而有所贬损。

  即使围观者一致同意淹死这个小偷,这样的表决也不会得到更广泛的公众认可,因为它地地道道是属于非正义的。我坚信表决的结果一定是“先让小偷上岸,然后再依法惩处他”,因为表决的过程就是良心反省的过程,良心会告诉我们不能就这样“以内心合谋的方式杀死他人”。或者还有一种可能:如果那个小偷还有一丝气力,还能讲几句话,也许我们就此知道他是为了给母亲治病而偷窃的。现在没机会了,他死了。

  我们总在说同情,但面对一个被我们追到“垂死”的人,我们的同情哪里去了?同情,不是给孩子、爱人和朋友的,那不是同情,只能算作本能,哺乳动物都有这种本能;只有对我们所不喜欢的人、做了坏事的人甚至对不再为害的敌人仍能寄予同情,才能算作真正的同情。富有同情的民族,才是真正伟大的民族。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

Friday, September 28, 2007

对《现在如何做新药?》一文的一点意见 

   张晨光  您好!读罢《现在如何做新药?》一文,有些话还是要说的。见下文。  gochinabio在文中谈到了“中国国家药监局(SFDA)将新药定义复杂化甚至歧义化”,这个有点冤枉SFDA了。新药的定义不是SFDA作出的,而是由国务院作出的。按照中国目前的药品监管体制,《药品管理法》是药品监管最重要的执法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对《药品管理法》执行作出的具体规定。1985年的《药品管理法》对于新药的定义是“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在2001年修订《药品管理法》时,对于新药的定义意见不统一,因此删去了新药的定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在制订《实施条例》时再予以明确。由于原定义实际上扩大了新药的范围(已有进口药品但是未实现国产的也视为新药),因此在2002年9月15日正式实施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将新药明确定义为“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1]  新药的概念并不是gochinabio所说的一定是新的分子实体,对于各国的药品监管部门来讲,新药一般是在国内未曾作为药用或者未纳入到药品监管的药用物质,而不一定是新分子实体。  对于gochinabio所说的“新药概念如同专利,不存在美国批了,中国再走一次临床,批一次新药概念。美欧之间,一次临床数据可以申报两个地方。中美之间,没有如此,可能标准不同,同时,数据的真实性也是个问题。总之,中美之间,本应该如同欧美之间,保持新药概念和程序的统一性,但结果不是这样”,不敢苟同。如此则完全抹煞了人种差异。上大学时学药带动力学,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异烟肼,异烟肼乙酰化的速度有明显的人种和个体差异。如果给予同样剂量的异烟肼,中国人也许刚好是有效剂量(中国人快乙酰化大约占到一半),而西方人也许就中毒了(白种人慢乙酰化的要占到一半以上)。如果真像gochinabio所说的那样,不需要在中国进行临床,那么SFDA就真的是在草菅人命;如果真像gochinabio所说的那样,那么进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1]国务院法制办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草案)》的说明 http://law.npc.gov.cn:87/page/browseotherlaw.cbs?rid=bj&bs=42354&anch

Tuesday, September 25, 2007

没有怪也会见怪

·方舟子· 近年来每隔一段时间,国内媒体上就会出现某个旅游点又出现“湖怪”、“怪兽”的报道,出现频率最高的是新疆“喀纳斯湖怪”和长白山“天池怪兽”。近日一位当地记者在长白山天池碰巧拍下了6头“怪兽”游泳的录像,又成了新闻,新华社报了,主流电视台播了。我看了那段视频,实在看不出怪在哪里。去年央视“走进科学”节目组曾到长白山做了调查,专家认为人们看到的“天池怪兽”可能是生活在天池水中的一种哺乳动物——水獭。从视频看,也的确很像是6只水獭在游泳。 并不是你不认识的动物就都是“怪兽”,你不认得别人未必不认得。即使是没有人认得的不明动物,也未必就是怪兽:每年动物学家都会发现很多新物种,有什么奇怪的?要被称为“怪兽”,起码得是未知的庞然大物,英语所谓monster是也。目击“天池怪兽”的记者说它们只有羊那么大,是算不上“怪”的。 世界上最著名的“怪兽”是苏格兰尼斯湖的“湖怪”。如果目击者的描述是准确的,那的确是庞然大物,而且形状也很古怪,很像是一种早在七千多万年前就已灭绝的蛇颈龙。自从上个世纪30年代“尼斯湖怪”闻名于世以来,有几千人声称看到过它,还拍下了不少照片、录像。可惜,那些清晰的照片、录像都被认为是伪造或加工过的,真实的照片、录像又过于模糊,让人无法判断究竟是什么东西。 人们对“尼斯湖怪”的热情甚至感染了正儿八经的科学家,对尼斯湖进行过几次大规模的调查,想要探个究竟。比较近的一次是1987年10月,出动了20艘船,有系统地用声纳把整个尼斯湖探测了一遍,发现那里有很多鲑鱼,但是没有发现“湖怪”。 最近的、也是最系统的一次探测活动是2003年由英国广播公司(BBC)组织的。他们采用卫星定位技术,动用了600条声纳射线,把尼斯湖全面地扫射了一遍,不放过任何一处。其原理是:如果湖里有“湖怪”,它的肺里就有空气,而声波在空气的传播速度和在水中是不一样的,这样就会发现声纳信号出现失真。他们的确发现了失真的信号——不过那是供测试而放在水中的浮标传回来的。此外没有发现其他的失真信号。所以结论是:“尼斯湖怪”并不存在。 那么怎么会有那么多人觉得自己见到了“湖怪”呢?在传说有湖怪的地方,游客本来就有寻找湖怪的预期心理,很容易捕风捉影,看什么都像怪物。参与BBC考察活动的人员做了个实验。他们在湖里藏了一根栏杆,当游客在湖边聚会时,让栏杆升出水面。事后对游客做了采访,让他们画下见到的东西。有些游客画下了“湖怪”一样的头。 自古以来世界各地的湖泊、河流都有“水怪”、“水鬼”害人的传说,现在的“湖怪”、“怪兽”传闻其实与之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以前的传说是为了吓唬小孩别去游泳,现在的传闻则是为了吸引游客去观光。“尼斯湖怪”给当地带来的旅游收入据说累计达200多亿美元,有多少地方也想去分一羹啊。有这么大的商业利益,岂是煞风景的科学考察结果改变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