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2, 2005

看看英国的拆迁吧

文章提交者:怒不可遏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英国的拆迁

二次大战时(战争状态下!),为了修一条国防公路,必须拆除一位老太太的花园,在此面临德国进攻的严重情况下,老太太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坚持不拆自己的花园,拆迁部门好话说尽也没有用,于是把此事捅到媒体,媒体报道后引起了英国普通人的愤怒,他们到花园外示威,要求老太太同意政府的条件拆除花园。门外群情激昂,屋内老太太悠闲地喝着咖啡,依旧不为所动。最终拆迁机构无法,只得将此事提交法院裁决。法院最终裁决政府拆迁机构必须重新作出预算,绕过花园,理由是“我们作战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国民的花园不被拆掉,如果今天拆除了它,我们的战斗又有何意义呢?”

在英国,进行一项拆迁过程旷日持久,以建设一个大型购物中心为例,获得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批准就需要四五年时间,从立项到建成平均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有的长达16年??不包括和居民进行的谈判时间,难怪十八世纪中叶的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曾说,穷人的破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在英国拆一幢房子要经过二十多个机构的同意??当然,这是在拆迁户同意的前提下,如果户主不同意,拆迁的难度之大令你无法想象。这里是不会有什么识大体、顾大局的人的,一切都看你的出价和我的喜好。正因为拆迁的艰难,在英国,政府征地拆迁的案件通常都是职业律师们竭力追逐的目标,此类案件大多采用不胜诉不收费的方式,律师们竭尽全力说服法院支持政府的主张,但政府在诉诸法院的此类案件中胜诉可能不到30%,相反,无论胜负,案件的费用均全部由政府支付??在英国,曾经有一幢房子一百二十年前就申请拆迁而直到现在仍旧昂然屹立的案例。

这就是英国的拆迁,其效率之低,耗费之大,麻烦之多,费用之高均令行政部门苦不堪言,而且数百年一惯制,没有任何一届政府有过修改一下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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