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程序违法 经济巨骗逍遥法外
[凭风吹过] 于 2005-02-22 06:28:45上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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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程序违法 经济巨骗逍遥法外
??美籍台商陶学臣先生投资权益如何保护
美籍台商陶学臣先生在榕投资项目合法权益被严重侵犯的基本情况如下:
陶先生与他人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企业福州福欣产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福欣公司),其董事长职位,被不法商人彭圣青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申请变更为彭圣青自己。彭圣青窃取董事长职位后,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申请变更董事会成员,将陶先生及其他主要投资股东排除出董事会,彭圣青擅自任命卢鸿洋为总经理,并与卢鸿洋勾结,通过一系列经济纠纷案件,大肆非法侵占福欣公司资产;陶先生及其他真正的投资股东因已被排除出董事会,而不能主张权利,只能痛心疾首地看着福欣公司数千万元资产被人巧取豪夺。
陶先生历经7年时间,尝试用行政、刑事、行政诉讼等程序,均未能依法有效保护陶先生及其所属福欣公司的合法权益;福州市政府两次专题会议议定应将福欣公司董事长变更登记为陶先生,《法制日报》也专题报道这一案件,但是,目前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福欣公司董事长依然还是彭圣青,现福欣公司4000多万元资产几被不法之徒蚕食殆尽。我深感案情复杂、重大,正确处理本案,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政策的具体落实,以及进一步完善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投资环境,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力度,有着典型的现实意义。
一、代理商鸠占鹊巢、肆意鲸吞福欣公司资产
福欣公司系台湾福磊公司与闽候县上街投资建设开发公司、福州市农银房地产公司合资开办的中外合资企业,于1993年7月8日注册成立,台资占70%(中资30%未实际到位),陶学臣先生个人通过台湾福磊公司出资到福欣公司,占福欣公司53.296%股权,因此,陶学臣先生任福欣公司董事长,系福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福欣公司依法成立后,在闽候县上街镇政府旁边购买了153亩土地,准备开发“商业城”项目。累计至1996年12月23日止,福磊公司为该项目实际投入1486万元人民币。
1994年6月6日,时龄70高龄的陶学臣先生,因体弱多病,经人推荐,并经台湾福磊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将福欣公司委托彭圣青(台湾人,住台北市忠孝东路四段130号12楼)经营管理。1996年,赴美定居的陶学臣先生,由于重病缠身,开始失去对福欣公司的有效监控。
1997年5月19日,彭圣青向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虚假的、主要内容为福欣公司各股东同意将公司董事长由陶学臣变更为彭圣青的1994年4月29日“协议书”,以及所谓的“委派书”、“免职决定”书等虚假证明文件,申请将福欣公司董事长由陶学臣先生变更为彭圣青自己。1997年11月2日,彭圣青利用其非法取得的董事长职务,擅自任命卢鸿洋(福州人,住鼓楼区梦山巷27号3座203)为总经理。之后,彭圣青再次伪造文件,擅自申请变更董事会成员,将陶学臣先生及其他主要投资人排除出董事会。至此,福欣公司完全脱离产权人的控制,而彭圣青、卢鸿洋则利用实际控制福欣公司的机会,通过下述系列案件,大肆鲸吞福欣公司资产,造成福欣公司三千多万元的资产损失。
1、青盛石材公司抵押贷款案,导致福欣公司65亩土地被法院拍卖还贷,400万元借款被彭圣青、卢鸿洋占为已有。
1999年12月底,彭圣青、卢鸿洋互相勾结,以福欣公司的资产(65亩土地)为青盛石材公司向农行福州市福新支行(原为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直属支行)的两笔贷款共4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此时,福欣公司总经理卢鸿洋同时又是青盛石材公司的大股东兼法定代表人,而青盛石材公司早在1998年就因资不抵债,已将所有设备抵给福州市钢铁厂以清偿债务。1998年7月8日福州市工商局也曾郑重地向该银行发过一次函,警示该行对青盛石材公司贷款应慎重考虑。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市福新支行违反《公司法》、《贷款通则》等规定发放了400万元贷款。彭圣青、卢鸿洋两人将400万元私吞,又以青盛石材公司无能力还款为由,拒不还贷,将全部贷款债务推至福欣公司名下,致使福欣公司65亩土地被拍卖。彭圣青、卢鸿洋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2、中京公司假股份转让案,造成福欣公司46亩土地被法院查封拍卖,彭圣青、卢鸿洋非法侵占福欣公司313.9万元资产。
1997年11月15日,卢鸿洋以其自己开办的中京公司,与福欣公司中方股东(福州市农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闽侯上街投资建设开发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福欣公司属中资的30%股权。其后彭圣青以福欣公司名义出具伪造的投资款收据,造成中京公司投入292.6万元人民币投资款的假象。2001年,中京公司以福欣公司已收到投资款但未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为名,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福欣公司返还投资款292.6万元及相应利息,致使福欣公司土地46亩被拍卖,彭圣青、卢鸿洋非法侵占福欣公司313.9万元资产,其行为同样也构成职务侵占罪。
3、林增华假借款纠纷案,致使福欣公司败诉49.7万元。
2004年8月27日,林增华向鼓楼区法院诉福欣公司欠其借款本息49.7万元,该案双方串通以庭前调解的方式达成调解协议结案。在该案中,福欣公司应诉的委托书和“借款”凭据上使用的均是福欣公司早在2001年7月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的印章。目前,经福欣公司主要投资人控告,该案已被法院中止执行。
4、卢鸿洋、卢鸿鹏、刘慧、林增华假拖欠工资案,又使得福欣公司被套现22.75万元,卢鸿洋又非法鲸吞福欣公司22.75万元资产。
福欣公司从1998年以后,营业执照从未年检,公司处于停业状态,土地也全被法院查封,2001年起,彭圣青就潜逃在外,公司已人去楼空,根本就不存在所谓欠薪之事。
除了上述四起职务侵占罪案之外,还有若干起类似的案件已审结或正在法院审理之中。
二、市政府两次专题会议,董事长恢复为陶学臣
陶学臣先生发现彭圣青非法窃取福欣公司董事长职位等非法行为后,多次向福州市工商局要求将福欣公司董事长由彭圣青变更登记为陶学臣先生,但市工商局都不予采纳。后来,陶学臣先生向福州市政府及相应职能部门汇报、反映,市政府于2001年7月25日在梁建勇副市长主持下,召集市外经委、市开放办、市台办、市投资项目审批办、市工商局、市外商投资协调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两个意见:其一是:2000年4月28日经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五大队鉴定,彭圣青提供的1994年4月29日董事会协议书系伪造文书,其所骗取的权益登记应属无效;其二是:由市工商局撤销1997年5月有关福欣公司法人代表的变更登记,恢复原福欣公司董事长陶学臣先生为福欣公司法人代表,并即予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据此,还形成了(2001)10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其后,在同年的9月20日,受梁建勇副市长委托,徐小榕市长助理召集市工商局、市经贸委、市开放办、市台办负责同志,研究落实福欣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有关问题,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尽快落实市政府(2001)105号会议纪要精神,并议定:由市工商局负责,在一周内恢复福欣公司董事长陶学臣为福欣公司法人代表,并给予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方案以(2001)7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纪要”的形式予以确认。
上述“两会”之后,市工商局根据“两会”议定的要求,于同年10月31日将福欣公司董事长变更登记为陶学臣先生,并颁发了以陶学臣先生为董事长的营业执照。
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9条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更改,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遗憾的是,市工商局却未根据这一规定按法定程序处罚彭圣青。在陶学臣先生拟起诉市工商局未依法行政处罚之际,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三、恶人先告状,董事长又变成彭圣青
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的上述“两会”结论完全是符合事实和法律的,完全是正确的。但是,彭圣青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居然全权委托律师,向鼓楼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福州市工商局,诉称:其从1992年9月至1996年12月,投资福欣公司资金总额为697602.75美元、487500港元、571494.48元人民币(其实,根本就没有如此巨额的投资,详见下文),系福欣公司股东,1997年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免去陶学臣董事长职务,由原告担任福欣公司董事长职务,并按法定程序在被告处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四年来,原告一直正常运作,到目前为止公司董事会未就更换董事长再作出新的决议,但被告在未告知福欣公司的情况下,于2001年4月在福州晚报登公告,声明福欣公司营业执照作废,又于2001年10月31日作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将原告变更为陶学臣。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我国有关工商登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是违法的,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现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市工商局变更福欣公司董事长彭圣青为陶学臣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原告彭圣青的合法权益,原告彭圣青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被告市工商局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未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变更福欣公司董事长彭圣青为陶学臣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被告市工商局作出变更福欣公司董事长彭圣青为陶学臣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并判决撤销被告市工商局作出的变更福欣公司董事长彭圣青为陶学臣的具体行政行为[见(2001)鼓行初字第92号《行政判决书》]。
陶学臣先生作为第三人,参加了本案的诉讼。
该判决书送达后,福州市工商局不提出上诉。陶学臣先生作为第三人,提出了上诉。
2002年3月27日,福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第五大队《证明》不是专门部门作出的笔迹鉴定书,不具证明力,“被上诉人彭圣青提交虚假证明文件骗取登记的事实”不能成立,(其时,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处已作出榕公政技字(2000)第005号《鉴定书》,其结论与上述《证明》一致,但市工商局未向法院举证,而作为第三人的陶学臣先生当时并不知道有该份《鉴定书》),并认为:“福州市工商局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其有作出过撤销彭圣青法定代表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福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彭圣青变更为陶学臣的行为违法”,维持了原判。中院判决的含义是:上述《证明》是无效证据,不能证明彭圣青提交的证明文件是虚假文件,就算彭圣青有实施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登记,工商部门也应按法定程序(如开听证会等)对其进行处罚,然后才能将董事长(法人代表)变更登记为陶学臣先生,因此,才判决市工商局败诉。[见(2002)榕行终字第27号《行政判决书》]
对上述两审的行政诉讼案,《法制日报》于2004年1月5日曾以“程序违法败诉,非法利益获护”为题予以报道。
市中院判决生效后,彭圣青即向鼓楼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鼓楼区法院下发了(2002)执申字第685号执行通知书,要求市工商局将福欣公司董事长变更登记为彭圣青。市工商局据此将福欣公司董事长又变更登记为彭圣青。
陶先生在董事长又被强制执行变更为彭圣青后,就向鼓楼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市工商局的这次变更登记行为,鼓楼区法院认为市工商局的这次变更董事长登记行为,系履行鼓楼区法院的上述(2002)执申字第685号执行通知书,陶先生的这次诉讼请求为生效判决所羁束,因此判决驳回了起诉。陶先生提出上诉,市中院在认可鼓楼区法院上述裁定依据的同时,还认为:“该执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恢复被违法变更的福欣公司董事长的原来状态,该执行行为在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并未设定新的行政权利义务关系,故具有不可诉性”,驳回了上诉[见(2003)鼓行初字第006号、(2003)榕行终字第88号《行政裁定书》]。
至此,福欣公司董事长职位又回到了由彭圣青担任的非法状态。
四、恶人再告状,陶学臣先生成刑事被告
彭圣青状告市工商局胜诉后,竟又到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状告陶学臣、林其春(占福欣公司出资额25%的第二大股东,系福欣公司总经理)伪造文书罪、侵占罪,诉称:其92年9月15日、9月19日、10月22日分别汇新台币220万、42.5万、64万共计326.5万给林其春,作为其对福欣公司的投资款,陶学臣居然以打报告的方式,向市工商局控告其未投资,且还控告其申请董事长变更登记的1994年4月29日董事会协议书是伪造的,这种打报告的行为构成伪造文书罪;而不承认其有投资,则构成侵占罪。该检察署侦查终结后,认为这两罪均不成立,就于2002年7月23日以不起诉处分书的方式驳回了彭圣青的控告 。该不起诉处分书同时还认定,彭圣青虽有出资326.5万新台币,但因其未按约定交足1300万元新台币,还不具有台湾福磊公司、福欣公司的股东身份(见《不起诉处分书》)。
五、向公安部门控告,迟迟未见立案
陶学臣先生就上述以青盛石材公司抵押贷款为手段的职务侵占罪案、以中京公司假股份转让为手段的职务侵占罪案、林增华假借款纠纷案等系列案件向公安部门举报、控告,公安部门至今未予立案侦查,其理由是:福欣公司董事长职位问题未解决,且福欣公司内部存在股份纠纷。其中,针对与青盛石材公司抵押贷款有关的职务侵占罪案,市检察院曾就青盛石材公司借款400万元的用途进行调查,发现:“卢鸿洋得到该笔贷款后,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投入石材加工业务,而是用于购房、酒店消费等,并部分套取现金”[见市检察院榕检办督(2004)10号“关于陶学臣反映件调查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已将所有材料移交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但经侦支队也并未就此立案侦查。
彭圣青非法取得董事长职位后,在大肆鲸吞福欣公司资产的同时,还将福欣公司的全部财务凭证隐匿。至今为止,公安部门仅仅对彭圣青的这一涉嫌犯罪行为,在2002年5月予以立案侦查,但犯罪嫌疑人彭圣青至今未归案。
六、100余亩市值20多万元/亩的土地被9万余元/亩低价贱卖
据了解:福欣公司153亩土地中,有100余亩市值20多万元/亩的土地被9万余元/亩低价贱卖,买受人系卢鸿洋及其老婆刘幼英的亲友,市中院经办法官刘飞已因其它渎职案被判刑。目前,仅剩下40余亩,但还有好几个案件在排队等候法院通过拍卖这40余亩土地来变现清偿。
福欣公司巨额资产被人肆意鲸吞,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我认为有以下因素造成这一局面:
第一、市工商局未依法行政、依法应诉,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未依法审查彭圣青1997年申请变更福欣公司董事长所提供的证明文件,致使福欣公司董事长被彭圣青窃取。
(1)未依法审查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变更登记申请书”依法应由变更登记之前的原董事长提出,由原董事长在申请书上签字(《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但是在本案中,申请书却系彭圣青提出,并由彭圣青签字。
(2)未依法审查申请变更登记文件的时效。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供申请前三个月的董事会决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但是在本案中,彭圣青根本就未提供董事会决议,而只是提供伪造的1994年4月29日福欣公司股东“协议书”来代替,这份“协议书”的陶学臣先生签字真伪固然不是市工商局所能审查辨别出来的,但其落款时间为1994年,早已超过据此申请变更登记的时效,市工商局在审查时却视而不见。
2、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两会”之后,市工商局未按法定程序处罚彭圣青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董事长变更登记这一违法行为,也未按法定程序将董事长由彭圣青变更登记为陶学臣先生,只是直截了当地将福欣公司董事长由彭圣青变更登记为陶学臣先生。正是由于市工商局的这一程序违法,再加上其在应诉时只提供“证明”,不提供有效的《鉴定书》,最终导致被法院判决认定“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而败诉。一审败诉后,市工商局不提出上诉,足以证明其怠于应诉。
3、二审败诉后,市工商局未能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对彭圣青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陶学臣先生曾多次向市工商局提出依法重新处罚彭圣青,依法将公司董事长由彭圣青变更登记为陶学臣先生,市工商局均以“这次董事长由陶学臣变更登记为彭圣青系执行鼓楼区法院(2002)执申字第685号执行通知书”为由,予以拒绝。其实,彭圣青状告市工商局的一、二审判决,虽然市工商局均败诉,但这两份判决书及据此下发的上述鼓楼法院执行通知书,并不影响市工商局对彭圣青的违法行为重新进行处罚,这在其后陶学臣诉市工商局一案的二审行政裁定书中可以看出,该裁定书认定:“该执行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恢复被违法变更的福欣公司董事长的原来状态,该执行行为在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并未设定新的行政权利义务关系”,既然该执行的后果是恢复到彭圣青非法窃取董事长职位的状态,而市工商局对彭圣青的违法行为又有确凿的证据,因此,市工商局就应该对其重新作出处罚,并依法将公司董事长变更登记为陶学臣先生。
第二、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未严格遵守《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判决市工商局败诉的同时,未判决市工商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重新处罚并依法将董事长变更登记为陶学臣先生),也未向市工商局提出本案应依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建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份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最高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判决撤销违法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的同时,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一)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二)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三)向被告和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四)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有权机关依法处理”。该起行政诉讼案,鼓楼区和市中院两审判决都认为市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但都未按上述规定在判决撤销市工商局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判决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也都未向市工商局提出司法建议。
更为错误的是,鼓楼区法院居然还反过来下发执行通知书,要求市工商局将董事长再变更登记为彭圣青!
第三、公安部门未尽到职责,及时立案侦查彭圣青、卢鸿洋等侵占福欣公司资产的犯罪行为。
第四、某些部门的个别干部可能存在渎职现象。
彭圣青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董事长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的两次专题会议议定的结论也非常明确,可这一问题至今不能依法得到处理,有关部门的执政能力不得不让人质疑,而通过上述系列案件折射出来的执法环境,必将影响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投资环境。
台湾的法律曾经很快就给陶先生一个公道的说法,在大陆、在福州,抗争了七年之久的陶先生,还要再等多久呢?!
我决非贬低大陆的法制,但海外侨胞对此会作何感想,却不难想象。这太令人痛心了。
福州市工商局要到什么时候才依法查处彭圣青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董事长职位案及董事会成员变更登记案?!
福州市公安局何时能立案查处彭圣青、卢鸿洋职务侵占罪案?!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何时能依审判监督程序撤销(2002)榕行终字第27号《行政判决书》,并依法再审?!
福欣公司中,系列作为职务侵占财产手段的经济纠纷案件,何时能依审判监督程序撤销生效判决?!
与福欣公司上述系列案有关的渎职案何时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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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y 13, 2005
Wednesday, May 04, 2005
懂得穷人经济学先要做到不歧视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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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周来 | 2005年04月30日 原始出处: 环球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回答记者有关“三农”问题的提问时,引用了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在其获奖演说中的一段话:“世界大多数是贫困人口,如果你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那么你就会懂得经济学当中许多重要的原理。世界大多数贫穷人当中,又主要是以农业为生计的。如果你懂得了农业,那你就真正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
温总理借用舒尔茨的观点,说要懂得“穷人的经济学”,旨在用以破解中国“三农”问题。如果我们将眼界放宽,便会发现,温总理提出要懂得“穷人的经济学”,还有更深的意义。
“丰裕社会”中的贫困
关于中国贫富差距到底有多大,经济学家常常求助于一个经济学名词,即“基尼系数”,认为一旦这个系数突破了0.4,贫富差距就进入了警戒线。但对于中国普通百姓来说,他们对社会贫富差距的感知则更多借助于日常生活的对比。换句话说,老百姓心中有着自己的一本账。
2004年6月12日出版的某北京报纸刊文称,北京车展刚开始,一位神秘买主就以988万元人民币的天价买走了一辆宾利超豪华汽车。而到目前为止,这种极度豪华私人汽车在中国内地已销售出了至少250辆。中国在此款高档车的全球销售量中稳居第一,已成为全球极高档车的最大市场。
老百姓的账不必借助复杂的模型,只需要做简单的加减乘除。先不妨算算买宾利车的250人其收入大概有多少。每辆宾利车售价为988万元,那么250辆的售价就将近25亿元。按消费经济学的一般说法,一个人的收入中,用于买车的部分仅占其可支配收入的1/4左右。这样一算,这250人在买车前共有可支配收入近100亿元!
再看统计资料,2003年我国农村人均纯收入为2575元,可支配收入应该更低,假定为2000元,也就是说,这250人的可支配收入等于全国500万中位收入农民的全部收入,每个人的收入相当于两万个中位收入农民的全部收入!
再算一笔账:在我国贫困地区修建一所希望小学约需要20万元。所以,每辆宾利车主屁股下面等于坐着50所希望小学。尽管宾利车主并没有任何义务援建希望小学。但话说回来,难道比宾利车主更穷的人反而更应该捐款援建希望小学?
2004年年末,在网络上流传着一个著名的“动漫”,以强烈的视觉效果诉说着中国的贫富不均:一边是女明星所烤的“羊肉串”被大老板花数万元买走,一边是街头表演钢丝绕喉挣饭钱的衣衫褴褛的姐弟俩;一边是西安某酒店大摆38万元一桌的豪宴,一边是都市角落垃圾桶中拣剩馒头的孩子;一边是西山豪宅中作乐的阔佬,一边是刚从被称为“鬼门关”的小煤窑中钻出、面部与煤同一颜色的矿工;当然还有那幅引发无数争议的图片:同样是孩子,一个趴在母亲背上沉睡,而他母亲此时正为另外一个有钱人的孩子擦鞋。很难想像,这两个分属不同阶层的孩子在未来中国如何和谐共处。
著名思想家加尔布雷斯曾专门探讨所谓“丰裕社会中的贫困”问题。在加氏看来,当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口已经步入小康,并且消费领域业已进入由商家以广告及各种媒体来创造需求的时代,“丰裕社会”就到来了。
按加尔布雷斯的说法,丰裕社会中的贫困,本来应该更好克服,极端的情况下,政府甚至都可能将穷人供养起来。
然而令人失望的是,丰裕社会中的“少数人极端贫困”始终是一个顽症。其原因就在于,丰裕社会中,少数人的贫困“不再成为社会政策感兴趣的对象了”。当“贫困者成为少数人而且没有影响力后”,“为穷人说话的任何政治家与思想家,由于是代表少数而且没有影响力的人说话,使他们自己也成为少数派并且丧失了影响力。结果,现代的自由主义政治家与思想家不再和这个社会为贫困所折磨的成员站在一起。”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几年的大发展,我们这个已基本实现了小康的社会某种程度上也接近“丰裕社会”。因此,中国社会的贫困也接近“丰裕社会中的贫困”,也就是说,今天的中国完全有更多的资源与手段解决少数人的贫困问题。
然而,我们也必须警惕加尔布雷斯提出的上述现象:某些政治家与思想家不再愿意去代表穷人!所以,温家宝总理借舒尔茨的观点说出要懂得“穷人的经济学”,同时也是希望经济工作者与经济学家要学会“眼光向下”,更加关注社会的弱势群体生存状况的改善与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不要歧视穷人
就在温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引用“穷人的经济学”相关观点后,京城一家有影响的媒体刊登了一位经济学家对“穷人的经济学”的解读。文章一上来就说,“首先应该承认,穷人自己对贫困的形成和积累难辞其咎。贫困的一个重要来源是穷人自身素质的相对低下,包括知识水平、努力程度等等。”
这实在是对“穷人的经济学”的极大误会。因为舒尔茨当年提出“穷人的经济学”,恰恰包含了他对于主流经济学对穷人歧视的强烈不满。
在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演说中,舒尔茨强调:“懂得穷人的经济学,就懂得了经济学中许多重要的原理。”这句话正是针对主流经济学家说的。
舒尔茨指出,这个世界上,城里人发现很难理解农村人的行为,富人发现难以理解穷人的行为,认为穷人大概是以另外的逻辑在生活。
很多经济学家也认为,农民或穷人的行为选择及他们选择时所面临的约束条件似乎也难以用标准经济学理论去解释,从而轻视了对农业经济学与穷人经济学的研究。
舒尔茨强调,其实农民、穷人的生活逻辑与城市人、富人并没有太大区别。因此,不要在经济学研究中歧视农民与穷人,而要认识到绝大多数经济学原理及标准同样适用于农民与农业部门。或者反过来说,如果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懂得了农业经济学,也就是懂得了绝大多数重要的经济学原理。
由此看出,在舒尔茨看来,穷人在进行行为选择时的基本观念与城里人并没有什么区别,造成穷人贫穷的绝不是什么他们的观念落后,而在于前面所指出的欠发展国家对农业部门的制度性歧视所造成的。要说观念落后,恰是那些影响、制订或实施发展战略的非穷人脑袋中存在的、被舒尔茨所批评的传统发展观。
反观今天中国的贫困,也更多可以追溯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
中国在过去计划经济下,是靠“工农业剪刀差”的办法来完成“经济起飞”所要求的资本积累。
但当时国家对于工人与农民有一个隐性承诺,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少有所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高速发展主要建立在低廉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上,而这些劳动力主要来自于农村,城市国企工人则承担了改革的主要成本。同时,沿海与先富起来的人群还享受了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出台的各项政策的“制度租金”。因此,中国今天部分人的贫困,也不应归咎于他们自身。
即使西方主流经济学,也不认为穷人应该为他们的贫穷承担责任。
芝加哥学派一直被认为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代表,其中最有名的经济学家也许是芝加哥学派的“领头雁”??弗兰克?奈特。他认为,一个人是穷人还是富人,主要取决于“出身、运气和努力”,而且他着重指出,“这些因素中最不重要的因素就是努力”。
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在《公正比赛的规则:契约论者对分配正义的评论》一文中,对奈特的论述又做了扩展。他认为,一个人是穷人还是富人除了取决于奈特所讲的三点之外,还要加上一个“选择”,即个人对包括职业在内的生活道路的选择。
布坎南也认为,尽管“努力”而来的权利是最符合“公正”的价值,但在4种因素中也仅占最微不足道的份额。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出身于一个穷苦的家族,即使他再努力,80%的可能仍然会穷。
无论奈特还是布坎南,应该说都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但他们至少没有歧视穷人,更难能可贵的是,奈特由此怀疑自由竞争市场制度的公平性。在他举出的4点怀疑理由中,第三点就是:“竞争性制度最主要的缺点是,它基本上是根据世袭权和运气(努力只占很小比重)来分配收入。在竞争条件下,收入不平等日益累积。”
因此,要懂得“穷人的经济学”,首先必须做到不歧视穷人。
作者:卢周来 | 2005年04月30日 原始出处: 环球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回答记者有关“三农”问题的提问时,引用了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在其获奖演说中的一段话:“世界大多数是贫困人口,如果你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那么你就会懂得经济学当中许多重要的原理。世界大多数贫穷人当中,又主要是以农业为生计的。如果你懂得了农业,那你就真正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
温总理借用舒尔茨的观点,说要懂得“穷人的经济学”,旨在用以破解中国“三农”问题。如果我们将眼界放宽,便会发现,温总理提出要懂得“穷人的经济学”,还有更深的意义。
“丰裕社会”中的贫困
关于中国贫富差距到底有多大,经济学家常常求助于一个经济学名词,即“基尼系数”,认为一旦这个系数突破了0.4,贫富差距就进入了警戒线。但对于中国普通百姓来说,他们对社会贫富差距的感知则更多借助于日常生活的对比。换句话说,老百姓心中有着自己的一本账。
2004年6月12日出版的某北京报纸刊文称,北京车展刚开始,一位神秘买主就以988万元人民币的天价买走了一辆宾利超豪华汽车。而到目前为止,这种极度豪华私人汽车在中国内地已销售出了至少250辆。中国在此款高档车的全球销售量中稳居第一,已成为全球极高档车的最大市场。
老百姓的账不必借助复杂的模型,只需要做简单的加减乘除。先不妨算算买宾利车的250人其收入大概有多少。每辆宾利车售价为988万元,那么250辆的售价就将近25亿元。按消费经济学的一般说法,一个人的收入中,用于买车的部分仅占其可支配收入的1/4左右。这样一算,这250人在买车前共有可支配收入近100亿元!
再看统计资料,2003年我国农村人均纯收入为2575元,可支配收入应该更低,假定为2000元,也就是说,这250人的可支配收入等于全国500万中位收入农民的全部收入,每个人的收入相当于两万个中位收入农民的全部收入!
再算一笔账:在我国贫困地区修建一所希望小学约需要20万元。所以,每辆宾利车主屁股下面等于坐着50所希望小学。尽管宾利车主并没有任何义务援建希望小学。但话说回来,难道比宾利车主更穷的人反而更应该捐款援建希望小学?
2004年年末,在网络上流传着一个著名的“动漫”,以强烈的视觉效果诉说着中国的贫富不均:一边是女明星所烤的“羊肉串”被大老板花数万元买走,一边是街头表演钢丝绕喉挣饭钱的衣衫褴褛的姐弟俩;一边是西安某酒店大摆38万元一桌的豪宴,一边是都市角落垃圾桶中拣剩馒头的孩子;一边是西山豪宅中作乐的阔佬,一边是刚从被称为“鬼门关”的小煤窑中钻出、面部与煤同一颜色的矿工;当然还有那幅引发无数争议的图片:同样是孩子,一个趴在母亲背上沉睡,而他母亲此时正为另外一个有钱人的孩子擦鞋。很难想像,这两个分属不同阶层的孩子在未来中国如何和谐共处。
著名思想家加尔布雷斯曾专门探讨所谓“丰裕社会中的贫困”问题。在加氏看来,当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口已经步入小康,并且消费领域业已进入由商家以广告及各种媒体来创造需求的时代,“丰裕社会”就到来了。
按加尔布雷斯的说法,丰裕社会中的贫困,本来应该更好克服,极端的情况下,政府甚至都可能将穷人供养起来。
然而令人失望的是,丰裕社会中的“少数人极端贫困”始终是一个顽症。其原因就在于,丰裕社会中,少数人的贫困“不再成为社会政策感兴趣的对象了”。当“贫困者成为少数人而且没有影响力后”,“为穷人说话的任何政治家与思想家,由于是代表少数而且没有影响力的人说话,使他们自己也成为少数派并且丧失了影响力。结果,现代的自由主义政治家与思想家不再和这个社会为贫困所折磨的成员站在一起。”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几年的大发展,我们这个已基本实现了小康的社会某种程度上也接近“丰裕社会”。因此,中国社会的贫困也接近“丰裕社会中的贫困”,也就是说,今天的中国完全有更多的资源与手段解决少数人的贫困问题。
然而,我们也必须警惕加尔布雷斯提出的上述现象:某些政治家与思想家不再愿意去代表穷人!所以,温家宝总理借舒尔茨的观点说出要懂得“穷人的经济学”,同时也是希望经济工作者与经济学家要学会“眼光向下”,更加关注社会的弱势群体生存状况的改善与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不要歧视穷人
就在温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引用“穷人的经济学”相关观点后,京城一家有影响的媒体刊登了一位经济学家对“穷人的经济学”的解读。文章一上来就说,“首先应该承认,穷人自己对贫困的形成和积累难辞其咎。贫困的一个重要来源是穷人自身素质的相对低下,包括知识水平、努力程度等等。”
这实在是对“穷人的经济学”的极大误会。因为舒尔茨当年提出“穷人的经济学”,恰恰包含了他对于主流经济学对穷人歧视的强烈不满。
在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演说中,舒尔茨强调:“懂得穷人的经济学,就懂得了经济学中许多重要的原理。”这句话正是针对主流经济学家说的。
舒尔茨指出,这个世界上,城里人发现很难理解农村人的行为,富人发现难以理解穷人的行为,认为穷人大概是以另外的逻辑在生活。
很多经济学家也认为,农民或穷人的行为选择及他们选择时所面临的约束条件似乎也难以用标准经济学理论去解释,从而轻视了对农业经济学与穷人经济学的研究。
舒尔茨强调,其实农民、穷人的生活逻辑与城市人、富人并没有太大区别。因此,不要在经济学研究中歧视农民与穷人,而要认识到绝大多数经济学原理及标准同样适用于农民与农业部门。或者反过来说,如果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懂得了农业经济学,也就是懂得了绝大多数重要的经济学原理。
由此看出,在舒尔茨看来,穷人在进行行为选择时的基本观念与城里人并没有什么区别,造成穷人贫穷的绝不是什么他们的观念落后,而在于前面所指出的欠发展国家对农业部门的制度性歧视所造成的。要说观念落后,恰是那些影响、制订或实施发展战略的非穷人脑袋中存在的、被舒尔茨所批评的传统发展观。
反观今天中国的贫困,也更多可以追溯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
中国在过去计划经济下,是靠“工农业剪刀差”的办法来完成“经济起飞”所要求的资本积累。
但当时国家对于工人与农民有一个隐性承诺,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少有所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高速发展主要建立在低廉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上,而这些劳动力主要来自于农村,城市国企工人则承担了改革的主要成本。同时,沿海与先富起来的人群还享受了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出台的各项政策的“制度租金”。因此,中国今天部分人的贫困,也不应归咎于他们自身。
即使西方主流经济学,也不认为穷人应该为他们的贫穷承担责任。
芝加哥学派一直被认为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代表,其中最有名的经济学家也许是芝加哥学派的“领头雁”??弗兰克?奈特。他认为,一个人是穷人还是富人,主要取决于“出身、运气和努力”,而且他着重指出,“这些因素中最不重要的因素就是努力”。
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在《公正比赛的规则:契约论者对分配正义的评论》一文中,对奈特的论述又做了扩展。他认为,一个人是穷人还是富人除了取决于奈特所讲的三点之外,还要加上一个“选择”,即个人对包括职业在内的生活道路的选择。
布坎南也认为,尽管“努力”而来的权利是最符合“公正”的价值,但在4种因素中也仅占最微不足道的份额。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出身于一个穷苦的家族,即使他再努力,80%的可能仍然会穷。
无论奈特还是布坎南,应该说都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但他们至少没有歧视穷人,更难能可贵的是,奈特由此怀疑自由竞争市场制度的公平性。在他举出的4点怀疑理由中,第三点就是:“竞争性制度最主要的缺点是,它基本上是根据世袭权和运气(努力只占很小比重)来分配收入。在竞争条件下,收入不平等日益累积。”
因此,要懂得“穷人的经济学”,首先必须做到不歧视穷人。
Friday, April 22, 2005
看看英国的拆迁吧
文章提交者:怒不可遏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英国的拆迁
二次大战时(战争状态下!),为了修一条国防公路,必须拆除一位老太太的花园,在此面临德国进攻的严重情况下,老太太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坚持不拆自己的花园,拆迁部门好话说尽也没有用,于是把此事捅到媒体,媒体报道后引起了英国普通人的愤怒,他们到花园外示威,要求老太太同意政府的条件拆除花园。门外群情激昂,屋内老太太悠闲地喝着咖啡,依旧不为所动。最终拆迁机构无法,只得将此事提交法院裁决。法院最终裁决政府拆迁机构必须重新作出预算,绕过花园,理由是“我们作战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国民的花园不被拆掉,如果今天拆除了它,我们的战斗又有何意义呢?”
在英国,进行一项拆迁过程旷日持久,以建设一个大型购物中心为例,获得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批准就需要四五年时间,从立项到建成平均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有的长达16年??不包括和居民进行的谈判时间,难怪十八世纪中叶的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曾说,穷人的破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在英国拆一幢房子要经过二十多个机构的同意??当然,这是在拆迁户同意的前提下,如果户主不同意,拆迁的难度之大令你无法想象。这里是不会有什么识大体、顾大局的人的,一切都看你的出价和我的喜好。正因为拆迁的艰难,在英国,政府征地拆迁的案件通常都是职业律师们竭力追逐的目标,此类案件大多采用不胜诉不收费的方式,律师们竭尽全力说服法院支持政府的主张,但政府在诉诸法院的此类案件中胜诉可能不到30%,相反,无论胜负,案件的费用均全部由政府支付??在英国,曾经有一幢房子一百二十年前就申请拆迁而直到现在仍旧昂然屹立的案例。
这就是英国的拆迁,其效率之低,耗费之大,麻烦之多,费用之高均令行政部门苦不堪言,而且数百年一惯制,没有任何一届政府有过修改一下的念头。
英国的拆迁
二次大战时(战争状态下!),为了修一条国防公路,必须拆除一位老太太的花园,在此面临德国进攻的严重情况下,老太太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坚持不拆自己的花园,拆迁部门好话说尽也没有用,于是把此事捅到媒体,媒体报道后引起了英国普通人的愤怒,他们到花园外示威,要求老太太同意政府的条件拆除花园。门外群情激昂,屋内老太太悠闲地喝着咖啡,依旧不为所动。最终拆迁机构无法,只得将此事提交法院裁决。法院最终裁决政府拆迁机构必须重新作出预算,绕过花园,理由是“我们作战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国民的花园不被拆掉,如果今天拆除了它,我们的战斗又有何意义呢?”
在英国,进行一项拆迁过程旷日持久,以建设一个大型购物中心为例,获得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批准就需要四五年时间,从立项到建成平均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有的长达16年??不包括和居民进行的谈判时间,难怪十八世纪中叶的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曾说,穷人的破房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在英国拆一幢房子要经过二十多个机构的同意??当然,这是在拆迁户同意的前提下,如果户主不同意,拆迁的难度之大令你无法想象。这里是不会有什么识大体、顾大局的人的,一切都看你的出价和我的喜好。正因为拆迁的艰难,在英国,政府征地拆迁的案件通常都是职业律师们竭力追逐的目标,此类案件大多采用不胜诉不收费的方式,律师们竭尽全力说服法院支持政府的主张,但政府在诉诸法院的此类案件中胜诉可能不到30%,相反,无论胜负,案件的费用均全部由政府支付??在英国,曾经有一幢房子一百二十年前就申请拆迁而直到现在仍旧昂然屹立的案例。
这就是英国的拆迁,其效率之低,耗费之大,麻烦之多,费用之高均令行政部门苦不堪言,而且数百年一惯制,没有任何一届政府有过修改一下的念头。
Wednesday, April 20, 2005
人力资源总监自曝家丑:我是这样剥削毕业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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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总监自曝家丑:我是这样剥削毕业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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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4/20 17:05 21世纪人才报?大学周刊
4月初,本报记者接到一个来自成都的电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年男子在电话中称,自己在担任单位人力资源总监的4年多时间里通过各种“手段”剥削了手下初入公司的毕业生,为公司“节省”支出上百万,如今,他觉得非常“不安”而又难以自拔。
在答应严格保密对方的姓名、公司名称的条件下,本报记者二天后如约来到成都一家茶馆,对这位神秘人士进行了采访。
本报记者 志弘 成都报道
核心提示:“就业市场的水到底有多深,也许比你想象的还要深”。这是记者在与胡军(化名)交谈之后的感触,用“触目惊心,难以置信”来形容,一点儿也不为过。
老板授意:“节省点工资开支”
“搞得我连觉都睡不着。”胡军靠在椅子上对着记者一脸苦笑,“近段时间,我一直在痛苦中折磨自己,是继续维护老板的利益,充当老板的忠实‘走狗’。还是替员工说话,不再担当损害员工利益的角色。维护前者我将得到更多的好处,钱、及其他;维护后者我的后果将是降职、降薪甚至被辞退。”胡军告诉记者,他从外省来到成都已经七八年了,先后在几个大中型私人企业打过工,凭他的资历、经验和处世能力,很快都得到了老板的赏识和重用,从担任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长干到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总监。
“戴上人力资源总监帽子的那一天,老板就找了我谈话。”胡军开始回忆起4年前的经历,显得很痛苦。
“当时老板很直接,对我说:‘既然我提拔你做总监,也不把你当外人了。现在公司600多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开销在120万以上,下个月要还银行贷款,资金很紧张,你动动脑筋、想办法节省点工资开支……”胡军回忆,老板还给了他两个前任人资总监留下的绝招:一是多招毕业生,用完就“开”,二是克扣和少发员工报酬。
在得到老板授意后,胡军开始一步步实施他的计划。
周密计划:暗藏陷阱等你钻
“首先,每年我都会通过招聘会招来大批应届毕业生。因为给他们承诺的待遇不错,这几年招聘都很成功。”胡军说,他深刻理解了老板的意图。
“然后我重新制订了劳动合同。招聘员工本应签订国家统一的劳动合同,但我要的是倾向于企业自身利益的格式合同。我冥思苦想,制定出九大章五十多条,这些条款内容里要求员工(乙方)履行的职责就占80%?90%,而企业(甲方)应履行的职责只是象征性的占10%?20%。主要是一些对员工的强制性条款。”
拿着公司“聘用合同”,胡军向记者逐一解释。“你看第2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工作时间灵活延长,但我们根本没提加班费; 第5条,我们规定员工当月工资在次月中旬发放,如果员工离开公司那么就有半个月甚至更多的工资被扣发。而第7条,明显非常吸引大学生的应聘,非常有诱惑力。实际上在合同条款的最后有一句话必不可少,那就是:若员工(乙方)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差错,公司(甲方)有权无理由辞退。怎么才是失误和差错?无界定的标准,完全由老板说了算,因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当然,我还配合了其他手段,像员工应聘时尽量不提签订劳动合同,能不签则不签;不执行国家周五工作制,每周工作六天等等。关于社会保险能不办则不办,能拖就拖,政府有关部门如果来查问,实在拖不过也只是按企业员工总数的10%?30%办理。其余的可以用签临时合同或兼职合同来应付。”胡军说,即使是这样,来应聘的人员还是源源不绝,而且来了以后无不拼命工作,表现突出,很多人不提、也不敢提加班费和补休,一天工作8个小时以上的非常普遍。”
胡军还告诉记者,曾经有一个毕业生不满规定提出辞职,胡军按老板的意思不但扣发了他半个月工资,而且近千元的预留金也被扣下。因为,人无完人、工作中哪能一点不出差错,老板的借口和理由太多了。这些员工离开公司后,也有少部分到有关部门去投诉,有关部门只是打个电话问问情况,他们自有一套理由应付。
在老板授意下,胡军也不是随意辞退员工,有时也给一些小恩小惠进行“奖励”或“鼓励”。如在员工大会上进行表杨(但无奖金),偶尔也会拿出百来元钱对个别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奖励一下,而且会给员工口头承诺年底重奖等等。当然,不能忘记对特殊岗位的员工(技术和管理人才)给一些小恩小惠。但真正到了年底,他就会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扣罚、少发奖金。
“对部分管理干部来说有些方面就更惨了。当他们工作快到四年时,老板和我商量,无论采取何种方法都要赶紧让他们一个一个离开。就这样很多员工稀里糊涂地离开了公司。辛苦几年,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圆滑应对:对付员工有“手段”
“既然面对这种合同,员工可以提出意见或不干。你是怎么处理这种情况的?”记者对胡军抛出了这样的疑问。
“如今这个社会大家都知道,社会劳动力过剩,老板比我们更清楚‘三条腿的哈蟆难找,两条腿的中国人到处都是’的道理。人才招聘会上,往往都是应聘者人山人海,招聘单位名额却廖廖无几。大学生找不到工作的比比皆是,而且现在大都不再刻意要求工资、待遇,只求有一份工作就行。” 胡军说,“这样的情况下,随便你乱整。”
“当然。也有不少敢出头的毕业生,我在员工大会上还要给他们进一步进行‘培训教育’。比如我会叫大家好好想一想,现在的社会竞争非常激烈,我们面临的现实是残酷的,今天能有一份工作就已经不错了,所以,我们要感谢我们的老板,很好地珍惜这份工作。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就得努力找工作。”
胡军笑道:“这只是我对付员工的一个小小的手段而已。只要是企业自己制定劳动合同,小小百姓能翻得起大浪吗?”
据胡军统计,他所经历过的这几家企业,以各种原因离开企业的员工大约有上千人次,但投诉反映的不占10%。主要原因是:一是没有时间,因为这些人还要赶紧抓紧时间找工作;二是拖不起,有关部门三天两头要这个材料、那个证据,至少要跑10次以上;三是没有钱,有的员工工资都没有要回,生活?迫,哪还有钱交这费那费的;四是无可奈何,有关部门接受了申诉久拖不决,却口口声声找借口,不是说人少,就是说忙不过来等等。一个普通老百姓怎么能经得起这样折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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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总监自曝家丑:我是这样剥削毕业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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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4/20 17:05 21世纪人才报?大学周刊
4月初,本报记者接到一个来自成都的电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年男子在电话中称,自己在担任单位人力资源总监的4年多时间里通过各种“手段”剥削了手下初入公司的毕业生,为公司“节省”支出上百万,如今,他觉得非常“不安”而又难以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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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授意:“节省点工资开支”
“搞得我连觉都睡不着。”胡军靠在椅子上对着记者一脸苦笑,“近段时间,我一直在痛苦中折磨自己,是继续维护老板的利益,充当老板的忠实‘走狗’。还是替员工说话,不再担当损害员工利益的角色。维护前者我将得到更多的好处,钱、及其他;维护后者我的后果将是降职、降薪甚至被辞退。”胡军告诉记者,他从外省来到成都已经七八年了,先后在几个大中型私人企业打过工,凭他的资历、经验和处世能力,很快都得到了老板的赏识和重用,从担任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长干到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总监。
“戴上人力资源总监帽子的那一天,老板就找了我谈话。”胡军开始回忆起4年前的经历,显得很痛苦。
“当时老板很直接,对我说:‘既然我提拔你做总监,也不把你当外人了。现在公司600多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开销在120万以上,下个月要还银行贷款,资金很紧张,你动动脑筋、想办法节省点工资开支……”胡军回忆,老板还给了他两个前任人资总监留下的绝招:一是多招毕业生,用完就“开”,二是克扣和少发员工报酬。
在得到老板授意后,胡军开始一步步实施他的计划。
周密计划:暗藏陷阱等你钻
“首先,每年我都会通过招聘会招来大批应届毕业生。因为给他们承诺的待遇不错,这几年招聘都很成功。”胡军说,他深刻理解了老板的意图。
“然后我重新制订了劳动合同。招聘员工本应签订国家统一的劳动合同,但我要的是倾向于企业自身利益的格式合同。我冥思苦想,制定出九大章五十多条,这些条款内容里要求员工(乙方)履行的职责就占80%?90%,而企业(甲方)应履行的职责只是象征性的占10%?20%。主要是一些对员工的强制性条款。”
拿着公司“聘用合同”,胡军向记者逐一解释。“你看第2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工作时间灵活延长,但我们根本没提加班费; 第5条,我们规定员工当月工资在次月中旬发放,如果员工离开公司那么就有半个月甚至更多的工资被扣发。而第7条,明显非常吸引大学生的应聘,非常有诱惑力。实际上在合同条款的最后有一句话必不可少,那就是:若员工(乙方)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差错,公司(甲方)有权无理由辞退。怎么才是失误和差错?无界定的标准,完全由老板说了算,因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当然,我还配合了其他手段,像员工应聘时尽量不提签订劳动合同,能不签则不签;不执行国家周五工作制,每周工作六天等等。关于社会保险能不办则不办,能拖就拖,政府有关部门如果来查问,实在拖不过也只是按企业员工总数的10%?30%办理。其余的可以用签临时合同或兼职合同来应付。”胡军说,即使是这样,来应聘的人员还是源源不绝,而且来了以后无不拼命工作,表现突出,很多人不提、也不敢提加班费和补休,一天工作8个小时以上的非常普遍。”
胡军还告诉记者,曾经有一个毕业生不满规定提出辞职,胡军按老板的意思不但扣发了他半个月工资,而且近千元的预留金也被扣下。因为,人无完人、工作中哪能一点不出差错,老板的借口和理由太多了。这些员工离开公司后,也有少部分到有关部门去投诉,有关部门只是打个电话问问情况,他们自有一套理由应付。
在老板授意下,胡军也不是随意辞退员工,有时也给一些小恩小惠进行“奖励”或“鼓励”。如在员工大会上进行表杨(但无奖金),偶尔也会拿出百来元钱对个别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奖励一下,而且会给员工口头承诺年底重奖等等。当然,不能忘记对特殊岗位的员工(技术和管理人才)给一些小恩小惠。但真正到了年底,他就会以种种借口和理由扣罚、少发奖金。
“对部分管理干部来说有些方面就更惨了。当他们工作快到四年时,老板和我商量,无论采取何种方法都要赶紧让他们一个一个离开。就这样很多员工稀里糊涂地离开了公司。辛苦几年,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圆滑应对:对付员工有“手段”
“既然面对这种合同,员工可以提出意见或不干。你是怎么处理这种情况的?”记者对胡军抛出了这样的疑问。
“如今这个社会大家都知道,社会劳动力过剩,老板比我们更清楚‘三条腿的哈蟆难找,两条腿的中国人到处都是’的道理。人才招聘会上,往往都是应聘者人山人海,招聘单位名额却廖廖无几。大学生找不到工作的比比皆是,而且现在大都不再刻意要求工资、待遇,只求有一份工作就行。” 胡军说,“这样的情况下,随便你乱整。”
“当然。也有不少敢出头的毕业生,我在员工大会上还要给他们进一步进行‘培训教育’。比如我会叫大家好好想一想,现在的社会竞争非常激烈,我们面临的现实是残酷的,今天能有一份工作就已经不错了,所以,我们要感谢我们的老板,很好地珍惜这份工作。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就得努力找工作。”
胡军笑道:“这只是我对付员工的一个小小的手段而已。只要是企业自己制定劳动合同,小小百姓能翻得起大浪吗?”
据胡军统计,他所经历过的这几家企业,以各种原因离开企业的员工大约有上千人次,但投诉反映的不占10%。主要原因是:一是没有时间,因为这些人还要赶紧抓紧时间找工作;二是拖不起,有关部门三天两头要这个材料、那个证据,至少要跑10次以上;三是没有钱,有的员工工资都没有要回,生活?迫,哪还有钱交这费那费的;四是无可奈何,有关部门接受了申诉久拖不决,却口口声声找借口,不是说人少,就是说忙不过来等等。一个普通老百姓怎么能经得起这样折腾呢?
Tuesday, April 19, 2005
难道张在玉的“死而复生”体现了司法公正
被无辜关押11年的佘祥林被宣告无罪了,但这一悲剧投石入湖的震荡,远远没有平息。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尚都在公众的持续关注中。种种怨怒未消之下,另一方面却居然频频出现奇怪的言论:4月1日湖北高院向该省法院系统发出通知,要求认真总结避免佘祥林被冤杀的经验;最高法副院长万鄂湘日前在就此案答媒体问时又说:“是否司法不公应该从最后纠正的结果看。这个案件从错的又纠成正的,难道不是司法公正的体现吗?”
针对前一番“总结经验说”,本报4月3日曾刊发社论表示“心寒”??明明当是11年铁窗关押了无罪之身的耻辱与教训,明明当是“有罪推定”、“先定后审”等司法恶制值得反思,如何竟能揪住“没冤杀”来当成一份功劳与经验?后一番所谓“纠正的司法公正”,更是激起了极大的民愤,网络上的留言纷纷嘲笑,如果说这也是司法的公正,那“死而复生”的张在玉便算是代表了我们的司法。这样简单的道理,连法律的门外汉也可以一眼看出黑白是非,相信我们的最高法断不会指鹿为马。所以虽然发言者是最高法的副院长,但我们仍然有理由、更有一番善意认定,万副院长的个人见识绝对代表不了最高法在佘祥林冤案上的反思水准。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都不能将佘祥林这一次的沉冤得雪归功于我们的司法公正。正如眼睛雪亮的群众不约而同所指出的,是张在玉的“死而复生”救了佘祥林。而张在玉的重现,是峰回路转的意外,是世事悲婉的偶尔,是老天不忍的凄怆,是这样是那样都可以,但绝不是司法的公正??我们的司法制度并没有主动去为佘祥林寻找张在玉,甚至还将证明张在玉未死的村民倪乐平关押了3个月,将四处寻找张在玉在世证据的佘母关押9个月……所以,既然我们不能亵渎司法之力仅在于偶然的老天发慈悲,那就不能去贪天之功为己有。
所以实事求是地说,佘祥林“这个案件从错的又纠成正的”,体现的反倒正是我们司法公正的欠缺。当年种种证据不足、迹象可疑之下,我们的司法体系不能敦促办案人员去了解事实、追寻真相,相反却纵容“有罪推定”进行严刑逼供,显见司法公正迷失。此后时间推演、事态荒芜,案件的疑谜之处未消而侦查核实的手段进步,我们的司法体系也未见悲天悯人地重新提审案件,又何言纠正的司法公正存在?只有当“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等司法原则落到实处、受到保证,司法体系才算是拥有了自查自纠的公正能力。我们现在的法治建设,固然已经白纸黑字地写明了这些尊重人权的司法原理,但距离真正地落到实处、受到保证尚有距离。而具体到佘祥林的绝处逢生,则显然已经是无罪的如山铁证显现,而并非是因为有某种司法自查自纠机制发力。
“一次错判相当于十次犯罪”,这句司法警句表明,无论怎样的事后纠正,其实都无能弥补回原始的公正。再怎样的“最后纠正的结果”显然都不能弥补一个人被冤杀的不公,而佘祥林虽然幸未屈死,但年富力强之际11年高墙困顿、精神创伤,又岂是一句“你现在无罪了”可以讨回公道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法治之下设有国家赔偿和责任追究,而佘祥林能否申请到合情合理的赔偿金、当年铸就冤案的司法责任人会得到怎样的法律惩处,目前并不知晓。即便从这个角度来讲,论及纠正的司法公正目前已经得到体现,难道不是言之过早吗?遑论还有上述因为替佘祥林作证申冤而遭关押、打击的亲人、村民,与佘祥林冤案原是一体。
古代的皇权社会,雷霆雨露俱是皇恩,杀头诛族,都是要磕头谢恩的,沉冤得雪,更是要从心底称颂皇上圣明、感谢皇恩浩荡。但如今法治至上,民智不塞,自然会明白张在玉的“死而复生”体现不了司法公正。但佘祥林一案无疑蕴含了一个重力促进司法公正的大契机,在这个契机面前,我们首先期待司法系统能够客观认识、勇于承认??就像1986年加拿大最高法院在对沸沸扬扬长达两年的投毒杀人案审判作出裁决时表达的那样:“对于这一系列的错误裁决,我们表示反对,我们感到羞耻,虽然有些错误在当时似乎无法避免。”
=========================
点评:湖北高法及中国最高法,竟然扯出了如此荒唐的逻辑,竟然把由张在玉引出的对错案的纠正,引为是司法公正的的体现。这个逻辑的荒唐,甚至于体现出了某种刻薄的意味:难道在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 已经现身的情况下,你们还有过不纠正错案的打算不成?正是为了体现司法公正,才最终决定了纠正?
正如南方都市报的这篇社论所言,这位最高法副院长的态度,已经可以表明了最高法对此事的态度。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真是不知怎么说了:一个国家的最高法院竟然复出了如此荒唐的结论,试问“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何其遥远!你们的人民,还指望你们带领全国的法院进行司法改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正啊!
另外,作为一个媒体,《南方都市报》如此直言不讳地指出了我国最高司法当局的荒唐,其背后的阻力、所受的压力已经可知。当一个中级法院都有生杀与夺之权的今天之中国,我们还得祝愿南方都市报的勇士们一路小心!
让我也代表一次:我们在关注着你们!
针对前一番“总结经验说”,本报4月3日曾刊发社论表示“心寒”??明明当是11年铁窗关押了无罪之身的耻辱与教训,明明当是“有罪推定”、“先定后审”等司法恶制值得反思,如何竟能揪住“没冤杀”来当成一份功劳与经验?后一番所谓“纠正的司法公正”,更是激起了极大的民愤,网络上的留言纷纷嘲笑,如果说这也是司法的公正,那“死而复生”的张在玉便算是代表了我们的司法。这样简单的道理,连法律的门外汉也可以一眼看出黑白是非,相信我们的最高法断不会指鹿为马。所以虽然发言者是最高法的副院长,但我们仍然有理由、更有一番善意认定,万副院长的个人见识绝对代表不了最高法在佘祥林冤案上的反思水准。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都不能将佘祥林这一次的沉冤得雪归功于我们的司法公正。正如眼睛雪亮的群众不约而同所指出的,是张在玉的“死而复生”救了佘祥林。而张在玉的重现,是峰回路转的意外,是世事悲婉的偶尔,是老天不忍的凄怆,是这样是那样都可以,但绝不是司法的公正??我们的司法制度并没有主动去为佘祥林寻找张在玉,甚至还将证明张在玉未死的村民倪乐平关押了3个月,将四处寻找张在玉在世证据的佘母关押9个月……所以,既然我们不能亵渎司法之力仅在于偶然的老天发慈悲,那就不能去贪天之功为己有。
所以实事求是地说,佘祥林“这个案件从错的又纠成正的”,体现的反倒正是我们司法公正的欠缺。当年种种证据不足、迹象可疑之下,我们的司法体系不能敦促办案人员去了解事实、追寻真相,相反却纵容“有罪推定”进行严刑逼供,显见司法公正迷失。此后时间推演、事态荒芜,案件的疑谜之处未消而侦查核实的手段进步,我们的司法体系也未见悲天悯人地重新提审案件,又何言纠正的司法公正存在?只有当“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程序公正”等等司法原则落到实处、受到保证,司法体系才算是拥有了自查自纠的公正能力。我们现在的法治建设,固然已经白纸黑字地写明了这些尊重人权的司法原理,但距离真正地落到实处、受到保证尚有距离。而具体到佘祥林的绝处逢生,则显然已经是无罪的如山铁证显现,而并非是因为有某种司法自查自纠机制发力。
“一次错判相当于十次犯罪”,这句司法警句表明,无论怎样的事后纠正,其实都无能弥补回原始的公正。再怎样的“最后纠正的结果”显然都不能弥补一个人被冤杀的不公,而佘祥林虽然幸未屈死,但年富力强之际11年高墙困顿、精神创伤,又岂是一句“你现在无罪了”可以讨回公道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法治之下设有国家赔偿和责任追究,而佘祥林能否申请到合情合理的赔偿金、当年铸就冤案的司法责任人会得到怎样的法律惩处,目前并不知晓。即便从这个角度来讲,论及纠正的司法公正目前已经得到体现,难道不是言之过早吗?遑论还有上述因为替佘祥林作证申冤而遭关押、打击的亲人、村民,与佘祥林冤案原是一体。
古代的皇权社会,雷霆雨露俱是皇恩,杀头诛族,都是要磕头谢恩的,沉冤得雪,更是要从心底称颂皇上圣明、感谢皇恩浩荡。但如今法治至上,民智不塞,自然会明白张在玉的“死而复生”体现不了司法公正。但佘祥林一案无疑蕴含了一个重力促进司法公正的大契机,在这个契机面前,我们首先期待司法系统能够客观认识、勇于承认??就像1986年加拿大最高法院在对沸沸扬扬长达两年的投毒杀人案审判作出裁决时表达的那样:“对于这一系列的错误裁决,我们表示反对,我们感到羞耻,虽然有些错误在当时似乎无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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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湖北高法及中国最高法,竟然扯出了如此荒唐的逻辑,竟然把由张在玉引出的对错案的纠正,引为是司法公正的的体现。这个逻辑的荒唐,甚至于体现出了某种刻薄的意味:难道在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 已经现身的情况下,你们还有过不纠正错案的打算不成?正是为了体现司法公正,才最终决定了纠正?
正如南方都市报的这篇社论所言,这位最高法副院长的态度,已经可以表明了最高法对此事的态度。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真是不知怎么说了:一个国家的最高法院竟然复出了如此荒唐的结论,试问“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何其遥远!你们的人民,还指望你们带领全国的法院进行司法改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正啊!
另外,作为一个媒体,《南方都市报》如此直言不讳地指出了我国最高司法当局的荒唐,其背后的阻力、所受的压力已经可知。当一个中级法院都有生杀与夺之权的今天之中国,我们还得祝愿南方都市报的勇士们一路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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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pril 14, 2005
[原创]必须整治国内最大的传销市场
文章提交者:三月初三 加贴在 网络批评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幼儿园里的小朋友经常在玩一个游戏,用积木搭建好一间间五颜六色的房子,然后这间给谁住,那间又给谁住。原来在幼儿的心中,房子是用来给人住的。在生活中,常常听到这样的事,某某的房子涨了多少,某某把房子卖了赚了多少钱;在报纸上,也常常看到这样的新闻,温州人的聪明,某地把温州炒(购)房团主动请去观摩;我们又经常听到这样那样的专家的评论,中国的房价要和什么国家一样的平(什么都好接轨,偏偏喜欢房价去接轨)。到这里,我才明白,房子原来是一种投资的商品。为什么在幼儿的眼中房子是用来住的,而在专家的眼中房子却是一种投资的商品。
按教科书上的理论,股票市场是长期的融资市场,是企业筹资的渠道。到了实际操作上,企业上市是为了圈钱,股民买股票则是投机。上市企业(股份公司)用圈来的钱去偿还集团公司(母体)原来的银行烂帐,银行的套解了,股民却被套住了。事情没有这样简单,股民也不是吃素的,国民的首创精神永远是强大的,股民就把股票作为”“传销””的替代品。一元钱一个的苹果经过一万个人的手,就变成了一个万元的金苹果,这样谁都嫌了钱,但这样的股市能长久吗?弱智也知道其中的风险,可我们的管理者和专家看不到吗?唯一的解释是在降低金融的风险,利用股民的钱来化解烂帐。中国的经济理论专家建成了一个烂摊子的股票市场,现在又在用这种理论在建设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大蛋糕中有很大一块是二手房交易。
中国人的“二”字有着特别丰富的含义,一而再,再就是第二,结过婚再婚的叫二婚,结了婚在外养个小的称二奶。“二”有旧的意思。可在二手房市场中,二手房并不是旧房子,并不象二手车,跳蚤市场中别人用旧了、用过了的东西。一辆用过的摩托车到了二手车市场,价格肯定没有同类的新车一样高了,但二手房转手后价格则非高不可,于是一个新的”“传销””品就在专家的呼声和高深理论中诞生了,新一轮的传花接木又在鼓点中进行。在这个游戏中,谁是获益者,是强势资本者,就是我们说的富人,一轮轮的炒家,管理者则从每一次交易中获取不菲的税收收益(几万元不等),为了这一点利益,管理者就在晕晕乎中忘记了叫停,泡沫就在这里产生了。可房子不是股票,股票可买可不买,有余钱去买,房子却是生活的必需品,不买不行,于是血汗就被榨取了。
今年据说房价写入了人代会报告,可这重要吗?反腐败年年有一大段,贪污受贿的数额却越来越大,现在上亿元地被卷走也不是值得张口咋舌的新闻了。这几天都说房价在降,可是能排除其中的默契和作秀吗?更不要说有价无房了。房价还没有挫动,一些地方已经在舆论了,必须制止房价的大起大落。在非点中,一瓶醋卖到三十元,有人来管了,说是暴利,可在全国性的房产暴利中,哪一个管理者曾经来制止过,哪一家房地产商受到了处罚,这种舆论是愚论罢了,谁不知道谁的心在痛了,谁在肉抖了。除了核弹,神五是国计民生的事,小民的住房是不是国计民生呢?
要制止炒房,必须整治二手房市场。二手房这个最大的”“传销””市场不整治,炒房绝不会止。舞台不去,只要有利,登场粉墨的资本者会少吗?富人合法抢劫穷人的故事还将继续上演。要制止炒房真的这么些难吗?并不难,只是一些人舍不得而已。出对策容易,就是看管理者有没牺牲自己利益的决心了。明知说了也没用,但还是要念叨几句。
一是按年份来制订交易税,年份越少,税率越高,而且必须是重税。二年以下100%,三年到五年60%,五年到八年20%,八年到十年10%,十年以上就全免。这样明确定位房子是用来居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
二是必须开发更多的新房源,以实事就是的态度对待土地的宏观调控。土地去年已经冻了一年,今年仍在调控中,如果继续这样一刀切,那仍然是制止不住房价的飙扬。道理不用说了,稀缺的东西是不适用市场的,特别是政策性的稀缺。
三是去除经济适用房这个怪胎。经济适用房有一大部分已经成了腐败房和人情房,成了退休高级干部的新福利。该按市场的必须按市场,不公不平的怪胎必须去除。
四是银行的按揭必须以“政治的高度”来办理。
五中央ZF是亲人,地方ZF是恶人。对待恶人必须用恶办法,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摘帽子;对在批地手续中搞腐败的从严查处。
六房产成本公开和审计,制定暴利处罚制。
写了六条,实际上能做到前三条就足够了。要实现和谐社会,合理房价,并不是房价降了几百元,关键是制止炒房和抑止暴利,如果只是以降了几百元为标准,和谐还是很远的。
幼儿园里的小朋友经常在玩一个游戏,用积木搭建好一间间五颜六色的房子,然后这间给谁住,那间又给谁住。原来在幼儿的心中,房子是用来给人住的。在生活中,常常听到这样的事,某某的房子涨了多少,某某把房子卖了赚了多少钱;在报纸上,也常常看到这样的新闻,温州人的聪明,某地把温州炒(购)房团主动请去观摩;我们又经常听到这样那样的专家的评论,中国的房价要和什么国家一样的平(什么都好接轨,偏偏喜欢房价去接轨)。到这里,我才明白,房子原来是一种投资的商品。为什么在幼儿的眼中房子是用来住的,而在专家的眼中房子却是一种投资的商品。
按教科书上的理论,股票市场是长期的融资市场,是企业筹资的渠道。到了实际操作上,企业上市是为了圈钱,股民买股票则是投机。上市企业(股份公司)用圈来的钱去偿还集团公司(母体)原来的银行烂帐,银行的套解了,股民却被套住了。事情没有这样简单,股民也不是吃素的,国民的首创精神永远是强大的,股民就把股票作为”“传销””的替代品。一元钱一个的苹果经过一万个人的手,就变成了一个万元的金苹果,这样谁都嫌了钱,但这样的股市能长久吗?弱智也知道其中的风险,可我们的管理者和专家看不到吗?唯一的解释是在降低金融的风险,利用股民的钱来化解烂帐。中国的经济理论专家建成了一个烂摊子的股票市场,现在又在用这种理论在建设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大蛋糕中有很大一块是二手房交易。
中国人的“二”字有着特别丰富的含义,一而再,再就是第二,结过婚再婚的叫二婚,结了婚在外养个小的称二奶。“二”有旧的意思。可在二手房市场中,二手房并不是旧房子,并不象二手车,跳蚤市场中别人用旧了、用过了的东西。一辆用过的摩托车到了二手车市场,价格肯定没有同类的新车一样高了,但二手房转手后价格则非高不可,于是一个新的”“传销””品就在专家的呼声和高深理论中诞生了,新一轮的传花接木又在鼓点中进行。在这个游戏中,谁是获益者,是强势资本者,就是我们说的富人,一轮轮的炒家,管理者则从每一次交易中获取不菲的税收收益(几万元不等),为了这一点利益,管理者就在晕晕乎中忘记了叫停,泡沫就在这里产生了。可房子不是股票,股票可买可不买,有余钱去买,房子却是生活的必需品,不买不行,于是血汗就被榨取了。
今年据说房价写入了人代会报告,可这重要吗?反腐败年年有一大段,贪污受贿的数额却越来越大,现在上亿元地被卷走也不是值得张口咋舌的新闻了。这几天都说房价在降,可是能排除其中的默契和作秀吗?更不要说有价无房了。房价还没有挫动,一些地方已经在舆论了,必须制止房价的大起大落。在非点中,一瓶醋卖到三十元,有人来管了,说是暴利,可在全国性的房产暴利中,哪一个管理者曾经来制止过,哪一家房地产商受到了处罚,这种舆论是愚论罢了,谁不知道谁的心在痛了,谁在肉抖了。除了核弹,神五是国计民生的事,小民的住房是不是国计民生呢?
要制止炒房,必须整治二手房市场。二手房这个最大的”“传销””市场不整治,炒房绝不会止。舞台不去,只要有利,登场粉墨的资本者会少吗?富人合法抢劫穷人的故事还将继续上演。要制止炒房真的这么些难吗?并不难,只是一些人舍不得而已。出对策容易,就是看管理者有没牺牲自己利益的决心了。明知说了也没用,但还是要念叨几句。
一是按年份来制订交易税,年份越少,税率越高,而且必须是重税。二年以下100%,三年到五年60%,五年到八年20%,八年到十年10%,十年以上就全免。这样明确定位房子是用来居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
二是必须开发更多的新房源,以实事就是的态度对待土地的宏观调控。土地去年已经冻了一年,今年仍在调控中,如果继续这样一刀切,那仍然是制止不住房价的飙扬。道理不用说了,稀缺的东西是不适用市场的,特别是政策性的稀缺。
三是去除经济适用房这个怪胎。经济适用房有一大部分已经成了腐败房和人情房,成了退休高级干部的新福利。该按市场的必须按市场,不公不平的怪胎必须去除。
四是银行的按揭必须以“政治的高度”来办理。
五中央ZF是亲人,地方ZF是恶人。对待恶人必须用恶办法,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摘帽子;对在批地手续中搞腐败的从严查处。
六房产成本公开和审计,制定暴利处罚制。
写了六条,实际上能做到前三条就足够了。要实现和谐社会,合理房价,并不是房价降了几百元,关键是制止炒房和抑止暴利,如果只是以降了几百元为标准,和谐还是很远的。
Tuesday, April 12, 2005
[转帖]中国警告房价过高蕴含巨大风险
文章提交者:剑圣 加贴在 经济风云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由于担心住房价格涨势过快危及社会稳定,中国国务院(State Council)要求各级政府为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负起责任。
国务院在一份转发各级政府的文件中措辞强烈地表示,房地产价格上涨已经给“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隐患”。通知说,房地产价格稳定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华尔街日报》了解到的情况,这份所标日期为3月26日的文件发到了省、市级政府以及政府各部委。
这份文件可能是对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发出的警告,意在提醒他们依靠发展房地产市场推动经济增长的做法存在的风险。中央政府对银行系统的风险承受能力、宏观经济以及政府自身对房地产市场发生危机时的控制能力似乎非常担心。
分析师们说,房地产投机行为在中国非常普遍,特别是在沿海地区。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在3月29日发表的一份报告中说,沿海地区房地产泡沫破裂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上海目前是中国房地产市场最热的地区。很多外地人被这个迅速崛起的中国商业中心所吸引,纷纷在此购房置业,因此推高了上海的房价。外国人也携重金而入,他们的目的则在于拥有人民币资产,以期一旦人民币升值时可从中获利。
J.P.摩根(J.P. Morgan & Co.)本月早些时候在报告中说,中国住房市场投资还在继续升温。它说,2004年第四季度,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总额较一年前增长了10%,而上海和广州的增幅更是分别达到22%和36%。
房地产价格的急剧攀升对中国政府的执政能力直接提出了挑战,它一直表示要抑制经济过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国务院在上面提到的通知中表示,过热造成了原材料价格上涨、有可能加剧通货膨胀。
但在多数地方,那些旨在抑制房价的措施(比如上海最新出台的房地产交易税规定)似乎并未阻挡想买房子的人们。不过国务院这份文件与以前发出的警告不同之处在于,这次的文件明确指出,如果房价失控,地方政府官员要承担责任。之前就有传言称,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问题,上海官员的官位有可能保不住。
中国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说,从根本上来说,中央政府最关心的还是社会稳定。他没有看过3月26日的文件。他还说,上海是这次政策调控最主要的目标。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开始实行公民自购住房,目的是为刺激家电、家具和建筑材料的消费。同时,拥有住房也被视为加强社会稳定的一种途径。
不过眼下供不应求的局面还在继续,特别是在上海等城市这种现象尤为突出,在这种情况下,近来涨价的压力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部分人希望快速套利的想法。
价格日益飙升反过来也让越来越多年轻人和靠固定收入生活的人对住房望而却步。中国的按揭市场还不成熟,银行方面还不知道一旦住房价格下跌,他们的按揭客户会如何应对房产贬值的局面、是否能继续按期偿还贷款。
花旗集团(Citigroup Inc.)经济学家黄益平2月份曾在报告中估计,中国银行业2004年的贷款总额中接近10%是住房贷款。他认为,这个比例对银行系统的风险会很有限,相比之下,香港和台湾的房贷比例都在30%左右。而其他经济学家认为,坏帐缠身的中国银行业难以再承受更多的失误。
近几周来,上海和其他地方的政府都出台了遏制房地产投资的新措施。
3月份,上海制定了有关房屋交易税的新规定,对一年内转让的房屋按差价部分征收5.5%的交易税。上海的一些银行拒绝一年内为同一处房产提供转按揭。中国央行还要求各家银行提高购房时的首付比例。
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昨天说,上海从市长、市委书记到下面的各级领导都在按中央精神努力采取措施给房价降温。
不过,据一些房地产公司表示,上海采取的一些措施却适得其反。比如,市政府去年规定了房地产开发的容积率上限,这实际上减少了新住房的供应量,支撑了房价。
迄今,上海房地产市场的热度丝毫没有降温迹象。有一个定于本周六开盘的项目,虽然地处上海南面离市中心很远的地方,但售楼处外面早已有准备买房的人开始安营扎寨提前排队了。开发商说,周二就已经有30多人排队了。
由于担心住房价格涨势过快危及社会稳定,中国国务院(State Council)要求各级政府为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负起责任。
国务院在一份转发各级政府的文件中措辞强烈地表示,房地产价格上涨已经给“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隐患”。通知说,房地产价格稳定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华尔街日报》了解到的情况,这份所标日期为3月26日的文件发到了省、市级政府以及政府各部委。
这份文件可能是对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发出的警告,意在提醒他们依靠发展房地产市场推动经济增长的做法存在的风险。中央政府对银行系统的风险承受能力、宏观经济以及政府自身对房地产市场发生危机时的控制能力似乎非常担心。
分析师们说,房地产投机行为在中国非常普遍,特别是在沿海地区。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在3月29日发表的一份报告中说,沿海地区房地产泡沫破裂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上海目前是中国房地产市场最热的地区。很多外地人被这个迅速崛起的中国商业中心所吸引,纷纷在此购房置业,因此推高了上海的房价。外国人也携重金而入,他们的目的则在于拥有人民币资产,以期一旦人民币升值时可从中获利。
J.P.摩根(J.P. Morgan & Co.)本月早些时候在报告中说,中国住房市场投资还在继续升温。它说,2004年第四季度,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总额较一年前增长了10%,而上海和广州的增幅更是分别达到22%和36%。
房地产价格的急剧攀升对中国政府的执政能力直接提出了挑战,它一直表示要抑制经济过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国务院在上面提到的通知中表示,过热造成了原材料价格上涨、有可能加剧通货膨胀。
但在多数地方,那些旨在抑制房价的措施(比如上海最新出台的房地产交易税规定)似乎并未阻挡想买房子的人们。不过国务院这份文件与以前发出的警告不同之处在于,这次的文件明确指出,如果房价失控,地方政府官员要承担责任。之前就有传言称,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问题,上海官员的官位有可能保不住。
中国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说,从根本上来说,中央政府最关心的还是社会稳定。他没有看过3月26日的文件。他还说,上海是这次政策调控最主要的目标。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开始实行公民自购住房,目的是为刺激家电、家具和建筑材料的消费。同时,拥有住房也被视为加强社会稳定的一种途径。
不过眼下供不应求的局面还在继续,特别是在上海等城市这种现象尤为突出,在这种情况下,近来涨价的压力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部分人希望快速套利的想法。
价格日益飙升反过来也让越来越多年轻人和靠固定收入生活的人对住房望而却步。中国的按揭市场还不成熟,银行方面还不知道一旦住房价格下跌,他们的按揭客户会如何应对房产贬值的局面、是否能继续按期偿还贷款。
花旗集团(Citigroup Inc.)经济学家黄益平2月份曾在报告中估计,中国银行业2004年的贷款总额中接近10%是住房贷款。他认为,这个比例对银行系统的风险会很有限,相比之下,香港和台湾的房贷比例都在30%左右。而其他经济学家认为,坏帐缠身的中国银行业难以再承受更多的失误。
近几周来,上海和其他地方的政府都出台了遏制房地产投资的新措施。
3月份,上海制定了有关房屋交易税的新规定,对一年内转让的房屋按差价部分征收5.5%的交易税。上海的一些银行拒绝一年内为同一处房产提供转按揭。中国央行还要求各家银行提高购房时的首付比例。
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昨天说,上海从市长、市委书记到下面的各级领导都在按中央精神努力采取措施给房价降温。
不过,据一些房地产公司表示,上海采取的一些措施却适得其反。比如,市政府去年规定了房地产开发的容积率上限,这实际上减少了新住房的供应量,支撑了房价。
迄今,上海房地产市场的热度丝毫没有降温迹象。有一个定于本周六开盘的项目,虽然地处上海南面离市中心很远的地方,但售楼处外面早已有准备买房的人开始安营扎寨提前排队了。开发商说,周二就已经有30多人排队了。
Monday, April 11, 2005
[原创]从秦始皇七年谈起
文章提交者:ycy99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从秦始皇七年谈起
于成玉
据史料记载:“(秦始皇)七年,彗星先出东方,见北方,五月见(即“现”,下同)西方……彗星复见西方十六日。”(《史记?秦始皇本纪》)这是各国学者公认的世界上最早的哈雷彗星记录。秦始皇七年为公元前240年。从那次起直到1910年,哈雷彗星共到地球“探亲”29次,我国天文学家每次都作了仔细观察、记载,无一遗漏。
实际上,我国典籍中还有比这更早的有关哈雷彗星的记录。如《春秋》、《左传》、《史记》、《文献通考》等著名历史典籍中,都有鲁文公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于北斗”的记载。鲁文公十四年是公元前613年。不少中外学者把这次记录看成是哈雷彗星最早的一次回归记录。而我国已故著名天文学家张钰哲先生在晚年考证了《淮南子?兵略训》中有关“武王伐纣,东面而迎岁,……彗星出而授殷人其柄。”的记录,认为当时出现的这颗彗星就是“哈雷彗星”。他计算了近4000年“哈雷彗星”的轨道变化,并从其他相互印证的史料中肯定了武王伐纣的确切年代应为公元前1057一一1056年间。因此,把我国“哈雷彗星”的最早记录的年代又往前推进了400多年。与此相比,阿拉伯人、欧洲人直到公元66年、公元989年才作了记载,落后于中国几千年。
然而,尽管中国人对“哈雷彗星”观察得很早很早,记载得很多很多,但却没有发现它认识它。而最早发现认识它的则是英国天文学家哈雷。对此,人们不禁要问:“哈雷彗星”既然是我们中国人最先看到的,为什么不叫它“中国彗星”而叫“哈雷彗星”呢?这说明了什么呢?很显然,这说明不单是一般中国人,即使是中国天文学家在理论思维能力方面,却落后于人家洋人若干年。
记得几年前,一位中央领导同志曾讲过两句颇有哲理的话:“反复出现的问题,就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出现的问题,就要从制度上找原因。”一般说来,科学研究不仅需要观察描述现象,更重要的是需要通过理论思维从观察现象的描述中找出规律,才能揭示出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正如毛泽东所言:“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5页)我国虽然有悠久而系统的“哈雷彗星”的记录,但由于理论准备工作的贫穷和理论思维的贫困,对“哈雷彗星”,中国天文学家只停留在对它的观察的描述记载上,而却没有对其进行理论思维,将“观察记载描述”升华为科学研究的成果。打一个蹩脚的比喻,就像春秋时代楚人卞和献给周厉王的那块璞玉,要成器还要有一番精心的雕琢功夫。而哈雷之所以能发现“哈雷彗星”,正是做了这样的工作。
据文献记载,哈雷在发现“哈雷彗星”前,牛顿就已经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并预言了彗星运动的周期性,从而为哈雷发现“哈雷彗星”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有了牛顿万有引力定律的指导,哈雷便开始搜集世界各地有关彗星的资料,东奔西走,终于汇集了大量资料。他运用理论思维,展开对资料的梳理、计算工作后,发现了1531年、1607年、1682年出现的三颗彗星,轨道非常接近。为什么呢?难道这是巧合吗?又是几个不眠之夜的理论思维。从轨道上看,这三颗彗星如出一辙,从时间上看,都是间隔75年左右。是同一颗彗星吗?他又马不停蹄地寻找资料,进行理论分析,果真发现1531年以前也是每隔75年到76年就有一颗彗星出现。紧接着又进一步地计算这颗彗星的运行轨道,结果发现这颗彗星在运行轨道上环绕太阳运行的周期与历史上的记载完全相符。
就这样,哈雷不仅发现了彗星的运行轨道,同时还证明了万有引力定律的正确性。1720年,当时已是64岁哈雷就任格林威治皇家天文台台长,并正式宣布了他对彗星的研究成果。他说,你们在1682年看到的那颗所谓“妖星”,实际上它是一颗绕太阳运转的大彗星,每隔75年左右就会出现在我们的面前,睁开眼吧,1758底或1759年初你们必然会看到1682年的那颗彗星。 哈雷的声音几乎震动了整个欧洲大陆,绝大多数人半信半疑。欧洲的天主教会首先发难,教士们说哈雷是一派胡言。但哈雷真希望自己能再活40年,届时好亲眼目睹彗星的降临,令世人信服。然而22年后,即1742年,哈雷永远离我们而远去了。但 1758年圣诞之夜,人们翘首以待的彗星,却终于来临了。哈雷的预言得到了证实,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科学家,人们自然将这颗彗星定名为“哈雷彗星”。
由此可见,理论思维有多么神奇多么重要啊!正如恩格思所言:“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第467页)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一个民族的理论思维水平,直接关系到这个民族的生存、发展 和辉煌;而一个人的理论思维水平,则直接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的成长和成就。一个民族、国家或地区,如果想要在世界性的技术革命中占据主导地位,那就必须拥有高技术优势。而理论思维则是发现和创造高技术的首要前提条件,哈雷发现“哈雷彗星”的实践有力地说明了这些基本道理。
人类认识的发展史告诉人们,理论思维既不是人头脑里固有的,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主要是受老祖宗的思维方式和所实施教育的影响之所致。在人最初的思想里,对人和自然关系的认识上,中国就明显的落后于洋人。中国老祖宗在江河两岸的黄土高坡上求生存,就把自己视为自然环境的一部分。因此,为求得生存,适应环境就成为中国思维方式的核心。《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大禹治水》中的“补”、“射”、“治”,无不是被动的应对天之缺漏,日之太多,水之泛滥之举。这种被动的适应虽然不是发现,不是发展,但对巩固现成环境下的生存却大有裨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几千年,绵延不绝到如今,恐怕与这种适应环境,求得生存的经验思维不无关系。
而洋人的老祖宗则认为,人和自然都是被上帝创造出来的。人因理论思维而被从自然中独立出来,开始独立创造自己的生活。在他们看来,人的生活是自己理论思维主动选择的创造的结果,而并不是被动的适应自然环境的保命活动。洪水来临,中国大禹治水;洪水未到,西方诺亚造船。易言之,中国人的哲学是从直接观察中得来的,是从生活中总结出来的,贴近生活;西方人的哲学是从苦思冥想中得来的,是从科学实验中总结出来的,总之,与生活有很大的距离。这就是中国经验思维与西方理论思维的差异。
诚然,中国传统的经验思维的片面性哺育滋润了中华民族的聪明勤奋、求知欲强的茁壮成长,但另一方面却不断张扬胆小谨慎,循规蹈矩习俗的斗志昂扬,并抑制和残杀想象力、创造力,尤其是独立意识、自主能力、质疑态度和创新精神的萌发和生长。对此,不仅长期不反思,还常常自觉良好自我陶醉。当中国人还陶醉在自己“四大发明”的辉煌中的经验思维时,人家洋人的理论思维却早已把中国的经验思维的灿烂辉煌远远地抛在了后边。当年鲁迅先生对此感慨万千,他在痛斥国人利用洋人发明的电制造“电刑”,而让“被压迫者却以此受苦,命丧也”的《电的利弊》一文中叹然写道:“外国利用火药制造子弹御敌,中国却用它作爆竹敬神;外国用罗盘针航海,中国却用它看风水;外国用鸦片医病,中国却拿来当饭吃,同是一种东西,而中外用法之不同有如此,盖不但电气而已。”
其实,只要我们有勇气直面中国的现实社会,还能看到由于经验思维造成的更多的中国的落后面。别的不说,单说中国人爱玩的笛子和二胡吧,跟洋人的根本没得比:同样的笛子,我们的那种,就和吹火筒一样简陋。看看洋人的东西吧,那连环银键,那暗道机关,拿在手里,真令人眼花缭乱,赞叹不已。还有中国的胡琴,早先也是从外国传进来的。可是,进来了几百年,一直没什么变化。你再看看那洋人的提琴,可谓五花八门,看到眼里,叫人目不暇接。我们的一支唢呐,吹了几千年,从未旧貌换新颜。你再看看那洋人的铜管乐器吧,那别致的造型,那精灵的古怪,真叫你傻了眼。
当中国社会走进二十世纪的时候,有的中国人还住在土窑里,还在赶牛车使木犁耕地;还在“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如今中国社会已走进二十一世纪了,但我们还在“摸着石头过河”,还在“黄赌毒黑”,还在“假冒伪劣”,还在“宁肯台湾不长草,誓死也要台湾岛”,还在“不说假话就办不成大事”,还在“有了权力就有了一切”,还在莺歌燕舞,还在歌功颂德,还在“一切向钱看”,还在……
这两年,国人弄了一个神五神六(还是人家四十年前玩剩下来的)什么的,于是就不知天高地厚,除了感到自豪外,中国人民勤劳勇敢智慧的那一套就又来了,岂不知人家洋人如美国人已经把探测车送上了火星,已经造出了从美国本土发射,无人驾驶,不需要动力,能够携带一千磅的弹药、情报传感器或其他物质,并能以五倍音速飞行,能够在两个小时内向世界任何地方投放常规武器的亚轨道飞行器,称霸全球。这洋玩儿要是咱国人弄出来,那又不知天多高地多厚了。
据媒体报道,“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和“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已“入宪”,于是有的国人立马出来叫好,盛赞这是“时代进步”。但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前,中国就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私有财产,早就不受侵犯”了。然而,后来先富起来的人的财产,不仅被抛起来的暴力革命给没收了,有的连生命也被剥夺了。今天将“私产”重新“入宪”,充其量不过是向“过去”的“私有制”的羞答答的“回归”,如果是从“指导思想”(《共产党宣言》中的一句经典: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的视角来看,还是“倒退”,哪里谈得上是什么“时代进步”呢?其实,在一七八○年美国麻萨诸塞州的《权利宣言》早有名言:“个人财产非经本人同意,纵是极小部份,亦不得受侵害”,比我们现在的“回归”和“倒退”早了二百多年。对照起来,我们用几千万人的生命换来的迟到的所谓“时代进步”到底有多大进步而值得我们自豪的呢?
新中国已经度过了半个世纪的青春年华,可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真正的中国籍人士拿到标志科研最高水平的诺贝尔奖。那么,中国人的问题出在哪里呢?纵观历史和现状,尽管我们有过五百年被外族统治的历史,但是,中国人种并没有发生大的问题。问题在于,中国的经验思维禁锢了民智的开发。
倘若站在经验思维的角度,中国的教育简直办得太出色了太成功了太有“战略眼光”了。我们今天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这样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行政化的“教育系统”从根子上把“确保经验思维千秋万代永不变色”的问题解决了。因为只要行政化的“教育系统”源源不断向社会输送只“唯书”“唯上”而不“唯实”、没有独立人格独立意识的拧在社会机器上的“螺丝钉”,那么不管中国社会未来发生怎样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最终都难逃“唯书唯上”的掌心,最终都不能不重新回到“唯最高权势为马首是瞻”的“轨道”上来。
其实,人类的进步,最根本的标志是人类理论思维水而的提高,一个低水平的理论思维的群体,创造出的社会形态必然也是低水平的,其内斗谁胜谁负又有何意义呢?理论思维的历史使命,在于从整体上启发人类,不断提升人类智慧水平的底座,从而使人类社会从低等状态不断向高等状态进化,从而造福于全人类。而这就需要科学的教育系统发挥科学的引导作用,指导人们像德意志民族那样,投入到“学习以往的哲学”中来。
恩格斯指出:当“建立各个知识领域互相间的正确关系”时,“自然科学便走进了理论的领域,而在这里经验的方法就不中用了,在这里只有理论思维才能有所帮助。但理论思维仅仅是一种天赋的能力。这种能力必须加以发展和锻炼,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手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第465页)而德意志则是举世公认的善于“发展和锻炼”理论思维和执着“学习以往的哲学”的民族。
德国大哲学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有一句后来被刻到他墓志铭上去的名言:“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是时常愈加反复地思索,它们就愈是给人的心灵灌注了时时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这句永远有一种直指人心的力量的话便是对德意志民族善于学习理论思维的生动写照。他成名后,连贵夫人和大家闺秀们都喜欢在梳妆台等什么地方放上一本他的著作,以致形成了一种时尚,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因此,在“二战”前,德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在诺贝尔奖颁发的头30年内,德国科学家获奖人数占全部获奖数的30%,在获诺贝尔物理学奖的34位各国科学家中,就有14位经过德国大学的培养和深造。这至少说明了 ,德国的科学水平在当时是世界第一流的 。虽然“二战”将他们的国家“一分为二”,但是并未通过“兵戈相见”,而是通过理论思维所释放出来的政治智慧而又重新“合二而一”,成为世界“七强”之一。至于给受害国家所造成的灾难,理论思维使人家的政治家能够作出“下跪”的忏悔,从而博得举世皆曰“高贵”的赞誉。
再说说洋人的代表美国,人口虽然只占世界人口总数不到5%,但美国获得诺贝尔科学奖的人数却占全球获得该奖人数的70%以上,其中奥妙何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主任科尔韦尔的回答是:“人们总将提出疑问,并朝着新领域迈出下一步。可是,许多国家存在一种传统的倾向,不敢打破现状,对长者或上司总是表现得毕恭毕敬。我敢说,美国科学家并不特别顺从于一些过时的想法。”
其实,人家的教育向来就是作引导孩子“提出疑问,并朝着新领域迈出下一步”的工作。这有“四和二 = ? ”和“1+2+3+4+5+6+7+8+9……98+99+100=?”为证:
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律系教授艾德恩凯迪博士,教书已经教了二十年了,每学期在他上第一堂课的时候,他总是先在黑板上写下两个数字:四和二。 然后他问学生:“结果是多少?” 许多学生都争相作答。
有的说:“六。”他摇着头。
有的说:“二。”他摇着头。
最后有人得意地说:“我知道了,那是八。”他也没点头。
学生一阵纳闷,凯迪博士才说:“你们根本还没问这是个什么题目?是加法、减法、乘法或除法?你们不了解问题,又怎么能说出真正的答案呢?”(《报刊文摘》第2051期)
人家就是这样启发引导学生“与其不经心地多做事,毋宁少做事而多用心思考”。
无独有偶。 诞生于二百多年前的贫寒家庭出身的德国大数家高斯,当他还在小学读书的时候,有一天,算数老师要求全班同学算出以下算式:
1+2+3+4+5+6+7+8+9……98+99+100=?
在老师把问题讲完不久,高斯就在他的小石板上端端正正写下答案5050,而其他孩子算到昏头脑胀,还是算不出来。最后只有高斯的答案是正确的。为了引导高斯向理论思维的“新领域迈出下一步”,算数老师去城里自掏腰包买了一本书送给高斯。高斯很高兴和比他大差不多十岁的老师一起学习这本书。他们俩个人建立起深厚的感情,花费很多时间讨论这本书里面值得理论思维的东西。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高斯后来成为世界重量级的大数学家,与他的老师的及时引导所分不开的。
思维科学告诉人们,人的思维结构是在早期教育中形成的,人的思维功能是在学龄前教育中发展的,人的思维能力是在继续教育中提高的,人的思维潜力是在终身教育和学习中开发出来的 。所以,锐意改革现行教育体制,大力开发孩子的智力,让终身学习,终身教育观念深入人心,让教育成为我们一生中永不断裂的链条,从而不断地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理论思维素质就成为我们无法逃避的必然选择。
当务之急是,迫切需要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通过多种手段激活释放增强他们的理论思维能力。如,通过语言训练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通过异中求同和同中寻异等多种思维方式,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通过一因多果和一果多的分析方法,培养学生的多向性思维能力;通过鼎力鼓励学生不唯书,不唯上,大胆质疑,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并肯定其敢于提不同见解的勇气,训练学生的挑战批判的思维能力;通过联想模拟方法,训练学生的主体的想象思维能力;通过抓住思维的流畅性、变通性和独创性,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总之,教师要尽已所能,使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和发展,为孩子在走出中小学校门前,就夯实他们进行理论思维的基础。
法国教育家第斯多惠曾经说过:"教学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激励是启动孩子心灵学习理论思维动力的发动机。它能把理论思维教育要求转化为个体的自觉行动,促使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主动执着地奋进,斗志昂扬地向上。中小学教师在授课时,一定要感情充沛地向学生传授对质疑的热语爱心、对探索的钟情执着,对独立思考的矢志不移,从而增强学生对理论思维投资的好感与崇敬,进而喜欢理论思维的夭桃和妩媚,让学生在兴奋、愉悦的心态下主动学习,发展自己。
但愿我们的灵魂工程师,能早日告别“升学率”的纠缠,为每一个孩子走出校门进入社会,都能够驾轻就熟地运用理论思维,从过去的经验中总结规律以把握未来,从现实的变化中寻求规律去开拓未来而努力吧。
2005年4月8日晨
电子信箱:ycy55@sohu.com
从秦始皇七年谈起
于成玉
据史料记载:“(秦始皇)七年,彗星先出东方,见北方,五月见(即“现”,下同)西方……彗星复见西方十六日。”(《史记?秦始皇本纪》)这是各国学者公认的世界上最早的哈雷彗星记录。秦始皇七年为公元前240年。从那次起直到1910年,哈雷彗星共到地球“探亲”29次,我国天文学家每次都作了仔细观察、记载,无一遗漏。
实际上,我国典籍中还有比这更早的有关哈雷彗星的记录。如《春秋》、《左传》、《史记》、《文献通考》等著名历史典籍中,都有鲁文公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于北斗”的记载。鲁文公十四年是公元前613年。不少中外学者把这次记录看成是哈雷彗星最早的一次回归记录。而我国已故著名天文学家张钰哲先生在晚年考证了《淮南子?兵略训》中有关“武王伐纣,东面而迎岁,……彗星出而授殷人其柄。”的记录,认为当时出现的这颗彗星就是“哈雷彗星”。他计算了近4000年“哈雷彗星”的轨道变化,并从其他相互印证的史料中肯定了武王伐纣的确切年代应为公元前1057一一1056年间。因此,把我国“哈雷彗星”的最早记录的年代又往前推进了400多年。与此相比,阿拉伯人、欧洲人直到公元66年、公元989年才作了记载,落后于中国几千年。
然而,尽管中国人对“哈雷彗星”观察得很早很早,记载得很多很多,但却没有发现它认识它。而最早发现认识它的则是英国天文学家哈雷。对此,人们不禁要问:“哈雷彗星”既然是我们中国人最先看到的,为什么不叫它“中国彗星”而叫“哈雷彗星”呢?这说明了什么呢?很显然,这说明不单是一般中国人,即使是中国天文学家在理论思维能力方面,却落后于人家洋人若干年。
记得几年前,一位中央领导同志曾讲过两句颇有哲理的话:“反复出现的问题,就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出现的问题,就要从制度上找原因。”一般说来,科学研究不仅需要观察描述现象,更重要的是需要通过理论思维从观察现象的描述中找出规律,才能揭示出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正如毛泽东所言:“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5页)我国虽然有悠久而系统的“哈雷彗星”的记录,但由于理论准备工作的贫穷和理论思维的贫困,对“哈雷彗星”,中国天文学家只停留在对它的观察的描述记载上,而却没有对其进行理论思维,将“观察记载描述”升华为科学研究的成果。打一个蹩脚的比喻,就像春秋时代楚人卞和献给周厉王的那块璞玉,要成器还要有一番精心的雕琢功夫。而哈雷之所以能发现“哈雷彗星”,正是做了这样的工作。
据文献记载,哈雷在发现“哈雷彗星”前,牛顿就已经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并预言了彗星运动的周期性,从而为哈雷发现“哈雷彗星”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有了牛顿万有引力定律的指导,哈雷便开始搜集世界各地有关彗星的资料,东奔西走,终于汇集了大量资料。他运用理论思维,展开对资料的梳理、计算工作后,发现了1531年、1607年、1682年出现的三颗彗星,轨道非常接近。为什么呢?难道这是巧合吗?又是几个不眠之夜的理论思维。从轨道上看,这三颗彗星如出一辙,从时间上看,都是间隔75年左右。是同一颗彗星吗?他又马不停蹄地寻找资料,进行理论分析,果真发现1531年以前也是每隔75年到76年就有一颗彗星出现。紧接着又进一步地计算这颗彗星的运行轨道,结果发现这颗彗星在运行轨道上环绕太阳运行的周期与历史上的记载完全相符。
就这样,哈雷不仅发现了彗星的运行轨道,同时还证明了万有引力定律的正确性。1720年,当时已是64岁哈雷就任格林威治皇家天文台台长,并正式宣布了他对彗星的研究成果。他说,你们在1682年看到的那颗所谓“妖星”,实际上它是一颗绕太阳运转的大彗星,每隔75年左右就会出现在我们的面前,睁开眼吧,1758底或1759年初你们必然会看到1682年的那颗彗星。 哈雷的声音几乎震动了整个欧洲大陆,绝大多数人半信半疑。欧洲的天主教会首先发难,教士们说哈雷是一派胡言。但哈雷真希望自己能再活40年,届时好亲眼目睹彗星的降临,令世人信服。然而22年后,即1742年,哈雷永远离我们而远去了。但 1758年圣诞之夜,人们翘首以待的彗星,却终于来临了。哈雷的预言得到了证实,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科学家,人们自然将这颗彗星定名为“哈雷彗星”。
由此可见,理论思维有多么神奇多么重要啊!正如恩格思所言:“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第467页)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一个民族的理论思维水平,直接关系到这个民族的生存、发展 和辉煌;而一个人的理论思维水平,则直接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的成长和成就。一个民族、国家或地区,如果想要在世界性的技术革命中占据主导地位,那就必须拥有高技术优势。而理论思维则是发现和创造高技术的首要前提条件,哈雷发现“哈雷彗星”的实践有力地说明了这些基本道理。
人类认识的发展史告诉人们,理论思维既不是人头脑里固有的,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主要是受老祖宗的思维方式和所实施教育的影响之所致。在人最初的思想里,对人和自然关系的认识上,中国就明显的落后于洋人。中国老祖宗在江河两岸的黄土高坡上求生存,就把自己视为自然环境的一部分。因此,为求得生存,适应环境就成为中国思维方式的核心。《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大禹治水》中的“补”、“射”、“治”,无不是被动的应对天之缺漏,日之太多,水之泛滥之举。这种被动的适应虽然不是发现,不是发展,但对巩固现成环境下的生存却大有裨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几千年,绵延不绝到如今,恐怕与这种适应环境,求得生存的经验思维不无关系。
而洋人的老祖宗则认为,人和自然都是被上帝创造出来的。人因理论思维而被从自然中独立出来,开始独立创造自己的生活。在他们看来,人的生活是自己理论思维主动选择的创造的结果,而并不是被动的适应自然环境的保命活动。洪水来临,中国大禹治水;洪水未到,西方诺亚造船。易言之,中国人的哲学是从直接观察中得来的,是从生活中总结出来的,贴近生活;西方人的哲学是从苦思冥想中得来的,是从科学实验中总结出来的,总之,与生活有很大的距离。这就是中国经验思维与西方理论思维的差异。
诚然,中国传统的经验思维的片面性哺育滋润了中华民族的聪明勤奋、求知欲强的茁壮成长,但另一方面却不断张扬胆小谨慎,循规蹈矩习俗的斗志昂扬,并抑制和残杀想象力、创造力,尤其是独立意识、自主能力、质疑态度和创新精神的萌发和生长。对此,不仅长期不反思,还常常自觉良好自我陶醉。当中国人还陶醉在自己“四大发明”的辉煌中的经验思维时,人家洋人的理论思维却早已把中国的经验思维的灿烂辉煌远远地抛在了后边。当年鲁迅先生对此感慨万千,他在痛斥国人利用洋人发明的电制造“电刑”,而让“被压迫者却以此受苦,命丧也”的《电的利弊》一文中叹然写道:“外国利用火药制造子弹御敌,中国却用它作爆竹敬神;外国用罗盘针航海,中国却用它看风水;外国用鸦片医病,中国却拿来当饭吃,同是一种东西,而中外用法之不同有如此,盖不但电气而已。”
其实,只要我们有勇气直面中国的现实社会,还能看到由于经验思维造成的更多的中国的落后面。别的不说,单说中国人爱玩的笛子和二胡吧,跟洋人的根本没得比:同样的笛子,我们的那种,就和吹火筒一样简陋。看看洋人的东西吧,那连环银键,那暗道机关,拿在手里,真令人眼花缭乱,赞叹不已。还有中国的胡琴,早先也是从外国传进来的。可是,进来了几百年,一直没什么变化。你再看看那洋人的提琴,可谓五花八门,看到眼里,叫人目不暇接。我们的一支唢呐,吹了几千年,从未旧貌换新颜。你再看看那洋人的铜管乐器吧,那别致的造型,那精灵的古怪,真叫你傻了眼。
当中国社会走进二十世纪的时候,有的中国人还住在土窑里,还在赶牛车使木犁耕地;还在“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如今中国社会已走进二十一世纪了,但我们还在“摸着石头过河”,还在“黄赌毒黑”,还在“假冒伪劣”,还在“宁肯台湾不长草,誓死也要台湾岛”,还在“不说假话就办不成大事”,还在“有了权力就有了一切”,还在莺歌燕舞,还在歌功颂德,还在“一切向钱看”,还在……
这两年,国人弄了一个神五神六(还是人家四十年前玩剩下来的)什么的,于是就不知天高地厚,除了感到自豪外,中国人民勤劳勇敢智慧的那一套就又来了,岂不知人家洋人如美国人已经把探测车送上了火星,已经造出了从美国本土发射,无人驾驶,不需要动力,能够携带一千磅的弹药、情报传感器或其他物质,并能以五倍音速飞行,能够在两个小时内向世界任何地方投放常规武器的亚轨道飞行器,称霸全球。这洋玩儿要是咱国人弄出来,那又不知天多高地多厚了。
据媒体报道,“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和“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已“入宪”,于是有的国人立马出来叫好,盛赞这是“时代进步”。但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前,中国就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私有财产,早就不受侵犯”了。然而,后来先富起来的人的财产,不仅被抛起来的暴力革命给没收了,有的连生命也被剥夺了。今天将“私产”重新“入宪”,充其量不过是向“过去”的“私有制”的羞答答的“回归”,如果是从“指导思想”(《共产党宣言》中的一句经典: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的视角来看,还是“倒退”,哪里谈得上是什么“时代进步”呢?其实,在一七八○年美国麻萨诸塞州的《权利宣言》早有名言:“个人财产非经本人同意,纵是极小部份,亦不得受侵害”,比我们现在的“回归”和“倒退”早了二百多年。对照起来,我们用几千万人的生命换来的迟到的所谓“时代进步”到底有多大进步而值得我们自豪的呢?
新中国已经度过了半个世纪的青春年华,可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真正的中国籍人士拿到标志科研最高水平的诺贝尔奖。那么,中国人的问题出在哪里呢?纵观历史和现状,尽管我们有过五百年被外族统治的历史,但是,中国人种并没有发生大的问题。问题在于,中国的经验思维禁锢了民智的开发。
倘若站在经验思维的角度,中国的教育简直办得太出色了太成功了太有“战略眼光”了。我们今天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这样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行政化的“教育系统”从根子上把“确保经验思维千秋万代永不变色”的问题解决了。因为只要行政化的“教育系统”源源不断向社会输送只“唯书”“唯上”而不“唯实”、没有独立人格独立意识的拧在社会机器上的“螺丝钉”,那么不管中国社会未来发生怎样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最终都难逃“唯书唯上”的掌心,最终都不能不重新回到“唯最高权势为马首是瞻”的“轨道”上来。
其实,人类的进步,最根本的标志是人类理论思维水而的提高,一个低水平的理论思维的群体,创造出的社会形态必然也是低水平的,其内斗谁胜谁负又有何意义呢?理论思维的历史使命,在于从整体上启发人类,不断提升人类智慧水平的底座,从而使人类社会从低等状态不断向高等状态进化,从而造福于全人类。而这就需要科学的教育系统发挥科学的引导作用,指导人们像德意志民族那样,投入到“学习以往的哲学”中来。
恩格斯指出:当“建立各个知识领域互相间的正确关系”时,“自然科学便走进了理论的领域,而在这里经验的方法就不中用了,在这里只有理论思维才能有所帮助。但理论思维仅仅是一种天赋的能力。这种能力必须加以发展和锻炼,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手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第465页)而德意志则是举世公认的善于“发展和锻炼”理论思维和执着“学习以往的哲学”的民族。
德国大哲学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有一句后来被刻到他墓志铭上去的名言:“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是时常愈加反复地思索,它们就愈是给人的心灵灌注了时时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这句永远有一种直指人心的力量的话便是对德意志民族善于学习理论思维的生动写照。他成名后,连贵夫人和大家闺秀们都喜欢在梳妆台等什么地方放上一本他的著作,以致形成了一种时尚,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因此,在“二战”前,德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在诺贝尔奖颁发的头30年内,德国科学家获奖人数占全部获奖数的30%,在获诺贝尔物理学奖的34位各国科学家中,就有14位经过德国大学的培养和深造。这至少说明了 ,德国的科学水平在当时是世界第一流的 。虽然“二战”将他们的国家“一分为二”,但是并未通过“兵戈相见”,而是通过理论思维所释放出来的政治智慧而又重新“合二而一”,成为世界“七强”之一。至于给受害国家所造成的灾难,理论思维使人家的政治家能够作出“下跪”的忏悔,从而博得举世皆曰“高贵”的赞誉。
再说说洋人的代表美国,人口虽然只占世界人口总数不到5%,但美国获得诺贝尔科学奖的人数却占全球获得该奖人数的70%以上,其中奥妙何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主任科尔韦尔的回答是:“人们总将提出疑问,并朝着新领域迈出下一步。可是,许多国家存在一种传统的倾向,不敢打破现状,对长者或上司总是表现得毕恭毕敬。我敢说,美国科学家并不特别顺从于一些过时的想法。”
其实,人家的教育向来就是作引导孩子“提出疑问,并朝着新领域迈出下一步”的工作。这有“四和二 = ? ”和“1+2+3+4+5+6+7+8+9……98+99+100=?”为证:
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律系教授艾德恩凯迪博士,教书已经教了二十年了,每学期在他上第一堂课的时候,他总是先在黑板上写下两个数字:四和二。 然后他问学生:“结果是多少?” 许多学生都争相作答。
有的说:“六。”他摇着头。
有的说:“二。”他摇着头。
最后有人得意地说:“我知道了,那是八。”他也没点头。
学生一阵纳闷,凯迪博士才说:“你们根本还没问这是个什么题目?是加法、减法、乘法或除法?你们不了解问题,又怎么能说出真正的答案呢?”(《报刊文摘》第2051期)
人家就是这样启发引导学生“与其不经心地多做事,毋宁少做事而多用心思考”。
无独有偶。 诞生于二百多年前的贫寒家庭出身的德国大数家高斯,当他还在小学读书的时候,有一天,算数老师要求全班同学算出以下算式:
1+2+3+4+5+6+7+8+9……98+99+100=?
在老师把问题讲完不久,高斯就在他的小石板上端端正正写下答案5050,而其他孩子算到昏头脑胀,还是算不出来。最后只有高斯的答案是正确的。为了引导高斯向理论思维的“新领域迈出下一步”,算数老师去城里自掏腰包买了一本书送给高斯。高斯很高兴和比他大差不多十岁的老师一起学习这本书。他们俩个人建立起深厚的感情,花费很多时间讨论这本书里面值得理论思维的东西。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高斯后来成为世界重量级的大数学家,与他的老师的及时引导所分不开的。
思维科学告诉人们,人的思维结构是在早期教育中形成的,人的思维功能是在学龄前教育中发展的,人的思维能力是在继续教育中提高的,人的思维潜力是在终身教育和学习中开发出来的 。所以,锐意改革现行教育体制,大力开发孩子的智力,让终身学习,终身教育观念深入人心,让教育成为我们一生中永不断裂的链条,从而不断地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理论思维素质就成为我们无法逃避的必然选择。
当务之急是,迫切需要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通过多种手段激活释放增强他们的理论思维能力。如,通过语言训练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通过异中求同和同中寻异等多种思维方式,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通过一因多果和一果多的分析方法,培养学生的多向性思维能力;通过鼎力鼓励学生不唯书,不唯上,大胆质疑,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并肯定其敢于提不同见解的勇气,训练学生的挑战批判的思维能力;通过联想模拟方法,训练学生的主体的想象思维能力;通过抓住思维的流畅性、变通性和独创性,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总之,教师要尽已所能,使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和发展,为孩子在走出中小学校门前,就夯实他们进行理论思维的基础。
法国教育家第斯多惠曾经说过:"教学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激励是启动孩子心灵学习理论思维动力的发动机。它能把理论思维教育要求转化为个体的自觉行动,促使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主动执着地奋进,斗志昂扬地向上。中小学教师在授课时,一定要感情充沛地向学生传授对质疑的热语爱心、对探索的钟情执着,对独立思考的矢志不移,从而增强学生对理论思维投资的好感与崇敬,进而喜欢理论思维的夭桃和妩媚,让学生在兴奋、愉悦的心态下主动学习,发展自己。
但愿我们的灵魂工程师,能早日告别“升学率”的纠缠,为每一个孩子走出校门进入社会,都能够驾轻就熟地运用理论思维,从过去的经验中总结规律以把握未来,从现实的变化中寻求规律去开拓未来而努力吧。
2005年4月8日晨
电子信箱:ycy55@sohu.com
Wednesday, April 06, 2005
于建嵘北大演讲:中国信访制度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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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建嵘
(本文为于建嵘应燕南讲坛邀请于2004年12月2日在北京大学所作演讲全文,经本人审阅)
最近,我主持的课题组发表了一份题为《信访的制度性缺失及其政治后果》的调查报告,受到朝野关注并引发了一场有关信访制度何去何从的争论。国内最具影响的媒体《南方周末》对此评论说:“于建嵘在这场争论中是比较孤独的一个。他的‘弱化信访权利救济功能’观点遭到了强有力的质疑。有人认为是不考虑中国国情的理想主义,更有人认为是迂腐。”虽然我对许多媒体的相关报道并不完全认同,却不得不承认上述有关我目前处境“孤独”的描述是比较客观的。的确,在我每天接到的数十个电话或邮件中,虽有人对我表示关心和慰问或求助,但鲜有明确表示同意我观点的,更多的是不满或指责。这样的指责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其一是国家信访系统的官员,特别是那些要求强化信访的官员,就有地方信访官员从南方飞到北京来,其目的就是要当面指责我:“如果不给我们信访部门实权,那老百姓的冤屈如何才能解决呢?!”。其二是那些称之为公共知识分子的学者如康晓光等人,他们的理由是中国是一个以行政主导的国家,加强信访机构的权力来解决社会问题是“亲民”和“仁政”的重要表现;其三是一些信访群众和具有社会底层关怀的学者。有一位打算到北京来上访江西农民给我写信说,如果没有信访了,中央如何才能帮我们解决问题呢?就连我十分敬仰的秦晖教授也在电话里质问我,“如果取消了信访制度,人民还有说话的地方吗?”
面对如此多的批评和质疑,我感到有必要作一些回应了。正因为如此,我特别感谢北京大学的燕南讲坛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陈述的机会。我的基本观点仍然是,现行信访制度已成为了祸国殃民的遮羞布,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我今天要讲两个问题,其一,调查结论;其二,改革设想。
一、调查结论
我对信访制度最初的关注是在1999年。当时,我在调查湖南农民维权抗争时就感到信访制度存在重大的缺陷。因此,在近几年发表的论文中,我提到过要改革信访制度。但由于那些调查并不是针对信访制度进行的专项研究,分析样本也是区域性的,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为此,2004年5月至10月,在国家软科学的支持下,我组织了一个课题组对我国的信访制度状况及改革方向进行了专项调查研究。此项调查包括对进京走访者(主要是农民)进行问卷和深度访谈、分析了来自全国各地的2万多封控告信,与部分信访官员进行座谈及进住“上访村”体验生活等形式进行。通过调查,我认为,信访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制度,虽然在计划经济时代起到过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这一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已不适应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在客观上成为了国家政治认同性流失的重要渠道,如果不进行彻底的改革,将会产生十分严重的政治后果。
这些缺陷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信访体制不顺,机构庞杂,缺乏整体系统性,导致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集,在客观上造成了中央政治权威的流失。
现行的信访机构庞杂繁多,归口不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都设有信访机构。但由于信访机构并属于国家机关序列,这些机构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隶属关系。中央信访机构对地方信访机构及中央各部门信访机构之间的管制协调能力十分有限,各地信访机构的职能和权力及运作方式都有较大的差异,而导致信息不共享,缺乏强制约。这样势必造成两种情况。
其一,由于各级信访机构在没有任何监督下对信访案件层层转办,导致信访不断升级,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集。据国家信访局统计,2003年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信访量上升14%,省级只上升0.1%,地级上升0.3%,而县级却下降了2.4%;中央和国家机关受理群众信访量上升46%,省、地、县直属部门增幅较少,有的还是负增长。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同比上升10.7%,接待群众上访的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上升20.6%、29.9%。2004年第一季度,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同比上升20.2%,接待群众上访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上升99.4%和94.9%。中央有关部门受理信访量直线上升,说明了信访者对中央能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还抱有一定的希望。而省、地、县一级已失去了或正在失去信访者的认同。这一点,从我们对进京上访的农民问卷调查可以获得证实。
表一说明,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在进京走访的农民心目中还有较高的地位,有49.5%的人认为党中央国务院还有很高或较高的威信。而中央以下的各级政府的威信已直线下降,其中,认为省级、市级、县级、乡级党政威信很高和较高的分别是较低或很低的分别为24.6%,4.5%,1.7%, 0.7%。
其二,由于信访机构林立,而缺少统领机关,各机构推来推去,信访人投诉无门,来京后不停地在各信访机构之间来回跑动。据对632位进京上访农民的调查,他们走访的部门平均在6个以上,最多的达到18个。其中主要有,国家信访局、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中纪委、公安部、最高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等等。信访者在北京四处投诉后,可问题并不能真正得到解决,导致对中央的政治权威的认同发生非常明显的变化。
表二通过对56位第一次进京上访的农民在不同时期的对比性调查发现,刚进京上访时,农民对中央的认同是非常高的,认为“中央真心实意欢迎农民上访”的高达94.6%,而七天后则下降到39.3%。而认为“中央怕农民上访”的则从7.1%上升到58.9%;认为“中央会打击报复上访的人”从1.8%上升到60.7%。另据对632位进京上访农民调查,有74.2%的认为,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在内对他们所反映的问题“都推来推去”没有决心解决。一份在北京上访村流传甚广的署名为“亿万冤民者”的传单就称“想起国务院,好似阎王殿,外边是疯犬,里边是贪官”。从早几年听到的“中央是恩人”到直接质疑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这一变化,是非常值得警惕的。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进京上访成为了中央政治权威流失的重要渠道。
(二)、信访功能错位,责重权轻,人治色彩浓厚,消解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从体制上动摇了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础。
现行信访制度作为一种正式制度所具有的职能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政治参与,也就是公民通过给国家有关机关写信或走访反映民情社意,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即所谓的“民意上达”。其二是权利救济,即信访作为一种正常司法救济程序的补充程序,通过行政方式来解决纠纷和实现公民的权利救济。但在实践中,不仅存在着各种诉求往往交错在一起,出现“信访问题综合症”,而且公民往往把信访看成了优于其它行政救济甚至国家司法救济的一种特殊权利。
第一,信访问题涉及到各个方面,出现了信访问题综合症,使信访机构承受了太大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对那些进京上访农民来说,他们经常是作为当地农民的代表而出现在中央的信访机构的,他们反映的问题多而复杂。表三对632位进京上访的农民的调查说明,他们所反映的问题已远远超出了个人的冤案之类的请求,而且关系到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信访者要求问题的复杂综合性,必然增加问题解决的难度。由于信访部门并不具有解决这些问题的实际权力,可信访者却在很大程度上把信访部门当成了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这样就势必把信访部门当成为了信访群众的直接对立面。
第二,从理论上来讲,信访只是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行政救济手段之一,而国家的司法救济才是公民权利救济最为主要的形式。可在实践中,民众更多地相信信访这一行政救济手段并把其作为最后的希望所在。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各地司法腐败导致公民不能得到正常的司法救济是其主要原因。在接受问卷调查的632位进京上访的农民中,有401位在上访之前就上访的问题到法院起诉过,占总数的63.4%,其中法院不予立案的有172位,占42.9%;认为法院不依法办事而判决其败诉的220位,占54.9%;认为法院判决胜诉了而没有执行的9位,占2.2%。其次,也与依靠“清官”为民作主的社会传统有相当大的联系。表四表明,有90.5%的是为了“把问题反映到中央来,让中央知道情况”;88.5%是为了“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以求问题的解决”;69.2%是为了“引起中央机关的重视,问题可以直接解决”,81.2%“也知道中央不会直接解决,但可以得到批文”。这表明,报警、求助和施压是农民进京上访的主要目的。
在一定的程度上,信访制度因具有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存在的“人治”思想这一基础,所以它作为一种民情上达、申冤维权的特殊通道,对社会起着安全阀,对老百姓起着宽慰剂的作用。但是,必须看到的是,这种试图用行政救济替代司法救济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在客观上会消解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这一现代社会治理的基础。
(三)、信访程序缺失,立案不规范,终结机制不完善,政治迫害和政治激进主义相伴而生,不断诱发较严重的冲突事件。
现行信访制度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缺失,立案和答复均具有十分的随便意性。虽然在第一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确定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基本原则,即根据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的性质,按照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业务范围进行处理。可是对于如何确定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却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各部门均可以以各种理由相互推诿。而处理问题又要看领导脸色行事,靠上级批示。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各地还建立了“各级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这种领导体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直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领导不负责,发生较大规模的连续到省委、省政府集体上访或到北京上访,对社会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客观地说,这种信访领导体制对各级党政重视信访问题起到一定的作用也解决一些问题。但由于各级政府为了抑制住上访的增加和升级在收买和欺骗等方法不能发生效果时,就会采取各种手段对信访群众进行打击甚至政治迫害。 自2003年10月以来在北京“上访村”广为流传的一份署名为“全体上访人”的《上访人员上议书》就写道:“地方政府借用信访条例,滥用职权,欺压上访人员,用各种手段收容、遣送、关押、毒打,有的被送进精神病院,上访人员问题得不到解决,人身受到伤害,精神受到摧残,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从课题组的调查情况来看,上述所列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少数地方政府使用暴力等手段拦截上访人(上访人员称之为“劫访”)进入上级党政机关已是公开的事情,有些地方党政对上访人进行打击和政治迫害可谓是触目惊心,令人发指。表五说明,有55.4%的农民认为因上访被抄家、被没收财物、东西被抢走,有50.4%的农民认为其因上访而被关押或拘留,有53.6%的农民认为因上访被干部指使黑社会的人打击报复。
少数地方党政对信访者进行打击和政治迫害产生了十分严重的政治后果。其中之一,就是使信访成为了有效的社会动员方式和维权抗争的手段,导致集体行动增加。有近一半的农民进京上访的主要目的就是因为“政府打击、拘捕领头上访的农民”(见表三)。而为了减少因上访所遭受打击或政治迫害的风险并引起高层的重视,在法不责众的意识影响下,许多农民就会动员更多的人参与上访。2003年国家信访局接待群众集体访批次和人次,分别比上年上升41%和44.8%。其中,50人以上的集体访批次和人次,分别比上年上升33.3%和39%;单批集体访人数最多的达到800多人。同时,更为激烈的抗争活动也时有发生,如进京上访人员在一份《到天安门广场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书》中称:“监于以辽宁接(截、劫)访团为代表的地方驻京工作人员,长期以来在国家各接访口,主要在国家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室门前,层层设卡,围堵拦截上访群众,多次、经常推搡、殴打上访群众,打伤、打残、打死、非法逮捕、关押、拘禁上访群众”,“提请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集会、游行、示威”。2003年12月12日,来自29个省份的600多名上访人在天安门集会,就是这样的例子。
后果之二就是政治激进主义在信访者中产生并获得迅速繁殖的社会土壤。一位因经济合同纠纷而上访遭受打击的信访者,就以《中国共产党的极端政治腐败》为题印制了大量的传单,其中称,“中国共产党当前的极端的政治腐败,没有资格继续成为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资格独霸国家政权!”表六就有53.6%的表示要“做点让干部们害怕的事”,87.3%的表示“跟贪官污吏拼个鱼死网破”。
二、改革设想
上述的调查和分析表明,目前我国的信访制度存在着重大的制度性缺陷并产生了十分严重的政治后果,因此必须进行彻底而系统的改革。由于对现行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有着不同的认识,因此对信访制度何去何从也有不同的看法。
目前主流性观点认为,“信访的产生有着深层体制上的原因,在目前,相关改革还未到位,取消信访制度是无法做到的。而通过对信访立法改革信访制度则是目前一个较好的化解办法” ,而其基本思路要重新构建信访体系框架,整合信访信息资源,探索“大信访”格局,并通过立法统一规范信访工作,从而建立高效的信访监督监察机制,使信访机关这个曾经的“传声筒”变成了一个“实权单位”。具体来说,希望通过立法,明确有关部门在交办和督办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实行行政问责制,直接授予信访机构对办理机构人员处分的建议权,通过明确法律责任,防止置之不理。目前各地所进行的信访改革就是,一方面试图加强信访机构的权力;另一方面则是制定许多禁止性条款来规范民众的信访行为。
我认为,中国现行的信访制度的理念基础是驭民乃至人治,设立信访制度的初衷是建立一条民意“上达”的渠道,而不是民意“表达”的渠道。但这种制度已成为了中国社会的政治现实,我们只有面对而不能回避。因此,要从国家政权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对信访制度进行改革的重要性,并从政治体制现代化的视野来重新确定信功能目标和信访体制。具体来说,首先要重新确定信访的功能目标,即在强化和程序化信访制度作为公民政治参与渠道的同时,要把公民权利救济方面功能从信访制度分离出去,以确定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其次要改革目前的信访体制,可以考虑撤销各部门的信访机构,把信访全部集中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人民代表来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以加强系统性和协调性。再次,也是最为重要的是,要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少数地方党政迫害信访者的案件要坚决查处。
目前可从行政、法律、政治三个层面考虑如何对信访制度进行稳妥而有步骤的改革。
(一),短期的行政治标之策是给各级党政部门减压和给信访公民松绑,以减小信访的规模和冲击性,维护社会稳定。
主要措施是:(1)中央减少对地方党政领导的压力,不按信访量给各地排名,取消信访责任追究制,不要求地方政府来京接访;(2)中央信访部门不再给省市开信访移办单;(3)不对信访公民的信访级别作特别的限制。(4)由信访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因信访而发生的治安案件。
这样做的主要理由是:(1)减弱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降低群众对信访的预期,会迅速使一些信访案件平息,减少群众进京走访;(2)在中央的高压下,地方政府为了息访,对于信访公民不是收买或欺骗,就是打击迫害,从而诱发更多的信访案件。给地方政府减压,才能给中央减压;维护地方的政治权威,才能加强和巩固中央的政治权威。
(二),中期的法律治标之策是强化各级司法机关接受公民告诉、申诉及处理案件的责任和能力,由司法机关承办目前积压在信访部门的案件。
主要措施有:(1)由上级法院和检察院下派一级设立告诉申诉案件受理机构;(2)扩大诉讼受理范围,对关系到民众生活的案件可以考虑缓收、减收或免收诉讼费;(3)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克服司法腐败;(4)司法机关对受理的告诉和申诉案件要在限期内给予答复;(5)由司法部门依法查处信访人迫害案件;(6)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对群众告诉申诉进行法律援助;(7)增加司法机构的资源投入,并在制度上确立法院和检察院的重要人员和经费均由上一级法院和检察院管理和保障。通过树立国家司法机构的权威,可以把社会矛盾的解决引导到正规的司法渠道,逐步减少信访以及伴随信访的非制度化公民政治行动。
(三),长期的政治治本之策是撤销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信访机构,把信访集中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人民代表来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并系统地建立民众的利益表达组织。
主要措施是:(1)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对本选区的重要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和督办;(2)公布各级人民代表的联系方式;(3)建立全国信访网,并把一些重大问题的信访资料上网公示让民众评议。(4)允许社会各阶层建立利益表达组织,以法律允许的方式让他们通过集会示威等方式表达利益。这样做的好处是:(1)使各层级各选区的人大代表有了一项新的具体职责,他们有法律赋予的言论免责权和调查权,也有义务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向成为信访对象的一府两院提出质询,直至向严重渎职、失职、甚至涉嫌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提出罢免动议。这样,不仅使信访工作获得一个权力主体,同时也使信访工作具备了应有的问责性,即向人民负责的特质;(2)将目前散存在各职能部门的信访资源合并到人代会将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提供大量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和政治资源,将为人民代表逐步专职化和与此相应的人代会逐步实质化创造资源和职责两方面的条件;(3)把信访集中到人大后,可以建立一套统一的科学的信访登记体系和检索体系,不仅可以准确统计信访量,而且可以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克服目前信访公民盲目投诉、反复投诉、多方投诉造成的巨大资源浪费和政治信任流失。(4)最关键的是中国政治改革的方向要容许各种社会利益表达组织的存在,只有让社会各阶层都有自己的利益表达组织,才能产生一个利益相对均衡、社会相对和谐的现代社会。
来源:燕南网( 燕南, http://www.yannan.cn )
● 于建嵘
(本文为于建嵘应燕南讲坛邀请于2004年12月2日在北京大学所作演讲全文,经本人审阅)
最近,我主持的课题组发表了一份题为《信访的制度性缺失及其政治后果》的调查报告,受到朝野关注并引发了一场有关信访制度何去何从的争论。国内最具影响的媒体《南方周末》对此评论说:“于建嵘在这场争论中是比较孤独的一个。他的‘弱化信访权利救济功能’观点遭到了强有力的质疑。有人认为是不考虑中国国情的理想主义,更有人认为是迂腐。”虽然我对许多媒体的相关报道并不完全认同,却不得不承认上述有关我目前处境“孤独”的描述是比较客观的。的确,在我每天接到的数十个电话或邮件中,虽有人对我表示关心和慰问或求助,但鲜有明确表示同意我观点的,更多的是不满或指责。这样的指责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其一是国家信访系统的官员,特别是那些要求强化信访的官员,就有地方信访官员从南方飞到北京来,其目的就是要当面指责我:“如果不给我们信访部门实权,那老百姓的冤屈如何才能解决呢?!”。其二是那些称之为公共知识分子的学者如康晓光等人,他们的理由是中国是一个以行政主导的国家,加强信访机构的权力来解决社会问题是“亲民”和“仁政”的重要表现;其三是一些信访群众和具有社会底层关怀的学者。有一位打算到北京来上访江西农民给我写信说,如果没有信访了,中央如何才能帮我们解决问题呢?就连我十分敬仰的秦晖教授也在电话里质问我,“如果取消了信访制度,人民还有说话的地方吗?”
面对如此多的批评和质疑,我感到有必要作一些回应了。正因为如此,我特别感谢北京大学的燕南讲坛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陈述的机会。我的基本观点仍然是,现行信访制度已成为了祸国殃民的遮羞布,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我今天要讲两个问题,其一,调查结论;其二,改革设想。
一、调查结论
我对信访制度最初的关注是在1999年。当时,我在调查湖南农民维权抗争时就感到信访制度存在重大的缺陷。因此,在近几年发表的论文中,我提到过要改革信访制度。但由于那些调查并不是针对信访制度进行的专项研究,分析样本也是区域性的,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为此,2004年5月至10月,在国家软科学的支持下,我组织了一个课题组对我国的信访制度状况及改革方向进行了专项调查研究。此项调查包括对进京走访者(主要是农民)进行问卷和深度访谈、分析了来自全国各地的2万多封控告信,与部分信访官员进行座谈及进住“上访村”体验生活等形式进行。通过调查,我认为,信访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制度,虽然在计划经济时代起到过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这一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已不适应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在客观上成为了国家政治认同性流失的重要渠道,如果不进行彻底的改革,将会产生十分严重的政治后果。
这些缺陷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信访体制不顺,机构庞杂,缺乏整体系统性,导致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集,在客观上造成了中央政治权威的流失。
现行的信访机构庞杂繁多,归口不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都设有信访机构。但由于信访机构并属于国家机关序列,这些机构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隶属关系。中央信访机构对地方信访机构及中央各部门信访机构之间的管制协调能力十分有限,各地信访机构的职能和权力及运作方式都有较大的差异,而导致信息不共享,缺乏强制约。这样势必造成两种情况。
其一,由于各级信访机构在没有任何监督下对信访案件层层转办,导致信访不断升级,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集。据国家信访局统计,2003年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信访量上升14%,省级只上升0.1%,地级上升0.3%,而县级却下降了2.4%;中央和国家机关受理群众信访量上升46%,省、地、县直属部门增幅较少,有的还是负增长。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同比上升10.7%,接待群众上访的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上升20.6%、29.9%。2004年第一季度,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同比上升20.2%,接待群众上访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上升99.4%和94.9%。中央有关部门受理信访量直线上升,说明了信访者对中央能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还抱有一定的希望。而省、地、县一级已失去了或正在失去信访者的认同。这一点,从我们对进京上访的农民问卷调查可以获得证实。
表一说明,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在进京走访的农民心目中还有较高的地位,有49.5%的人认为党中央国务院还有很高或较高的威信。而中央以下的各级政府的威信已直线下降,其中,认为省级、市级、县级、乡级党政威信很高和较高的分别是较低或很低的分别为24.6%,4.5%,1.7%, 0.7%。
其二,由于信访机构林立,而缺少统领机关,各机构推来推去,信访人投诉无门,来京后不停地在各信访机构之间来回跑动。据对632位进京上访农民的调查,他们走访的部门平均在6个以上,最多的达到18个。其中主要有,国家信访局、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中纪委、公安部、最高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等等。信访者在北京四处投诉后,可问题并不能真正得到解决,导致对中央的政治权威的认同发生非常明显的变化。
表二通过对56位第一次进京上访的农民在不同时期的对比性调查发现,刚进京上访时,农民对中央的认同是非常高的,认为“中央真心实意欢迎农民上访”的高达94.6%,而七天后则下降到39.3%。而认为“中央怕农民上访”的则从7.1%上升到58.9%;认为“中央会打击报复上访的人”从1.8%上升到60.7%。另据对632位进京上访农民调查,有74.2%的认为,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在内对他们所反映的问题“都推来推去”没有决心解决。一份在北京上访村流传甚广的署名为“亿万冤民者”的传单就称“想起国务院,好似阎王殿,外边是疯犬,里边是贪官”。从早几年听到的“中央是恩人”到直接质疑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这一变化,是非常值得警惕的。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进京上访成为了中央政治权威流失的重要渠道。
(二)、信访功能错位,责重权轻,人治色彩浓厚,消解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从体制上动摇了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础。
现行信访制度作为一种正式制度所具有的职能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政治参与,也就是公民通过给国家有关机关写信或走访反映民情社意,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即所谓的“民意上达”。其二是权利救济,即信访作为一种正常司法救济程序的补充程序,通过行政方式来解决纠纷和实现公民的权利救济。但在实践中,不仅存在着各种诉求往往交错在一起,出现“信访问题综合症”,而且公民往往把信访看成了优于其它行政救济甚至国家司法救济的一种特殊权利。
第一,信访问题涉及到各个方面,出现了信访问题综合症,使信访机构承受了太大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对那些进京上访农民来说,他们经常是作为当地农民的代表而出现在中央的信访机构的,他们反映的问题多而复杂。表三对632位进京上访的农民的调查说明,他们所反映的问题已远远超出了个人的冤案之类的请求,而且关系到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信访者要求问题的复杂综合性,必然增加问题解决的难度。由于信访部门并不具有解决这些问题的实际权力,可信访者却在很大程度上把信访部门当成了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这样就势必把信访部门当成为了信访群众的直接对立面。
第二,从理论上来讲,信访只是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行政救济手段之一,而国家的司法救济才是公民权利救济最为主要的形式。可在实践中,民众更多地相信信访这一行政救济手段并把其作为最后的希望所在。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各地司法腐败导致公民不能得到正常的司法救济是其主要原因。在接受问卷调查的632位进京上访的农民中,有401位在上访之前就上访的问题到法院起诉过,占总数的63.4%,其中法院不予立案的有172位,占42.9%;认为法院不依法办事而判决其败诉的220位,占54.9%;认为法院判决胜诉了而没有执行的9位,占2.2%。其次,也与依靠“清官”为民作主的社会传统有相当大的联系。表四表明,有90.5%的是为了“把问题反映到中央来,让中央知道情况”;88.5%是为了“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以求问题的解决”;69.2%是为了“引起中央机关的重视,问题可以直接解决”,81.2%“也知道中央不会直接解决,但可以得到批文”。这表明,报警、求助和施压是农民进京上访的主要目的。
在一定的程度上,信访制度因具有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存在的“人治”思想这一基础,所以它作为一种民情上达、申冤维权的特殊通道,对社会起着安全阀,对老百姓起着宽慰剂的作用。但是,必须看到的是,这种试图用行政救济替代司法救济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在客观上会消解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这一现代社会治理的基础。
(三)、信访程序缺失,立案不规范,终结机制不完善,政治迫害和政治激进主义相伴而生,不断诱发较严重的冲突事件。
现行信访制度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缺失,立案和答复均具有十分的随便意性。虽然在第一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确定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基本原则,即根据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的性质,按照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业务范围进行处理。可是对于如何确定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却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各部门均可以以各种理由相互推诿。而处理问题又要看领导脸色行事,靠上级批示。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各地还建立了“各级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这种领导体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直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领导不负责,发生较大规模的连续到省委、省政府集体上访或到北京上访,对社会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客观地说,这种信访领导体制对各级党政重视信访问题起到一定的作用也解决一些问题。但由于各级政府为了抑制住上访的增加和升级在收买和欺骗等方法不能发生效果时,就会采取各种手段对信访群众进行打击甚至政治迫害。 自2003年10月以来在北京“上访村”广为流传的一份署名为“全体上访人”的《上访人员上议书》就写道:“地方政府借用信访条例,滥用职权,欺压上访人员,用各种手段收容、遣送、关押、毒打,有的被送进精神病院,上访人员问题得不到解决,人身受到伤害,精神受到摧残,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从课题组的调查情况来看,上述所列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少数地方政府使用暴力等手段拦截上访人(上访人员称之为“劫访”)进入上级党政机关已是公开的事情,有些地方党政对上访人进行打击和政治迫害可谓是触目惊心,令人发指。表五说明,有55.4%的农民认为因上访被抄家、被没收财物、东西被抢走,有50.4%的农民认为其因上访而被关押或拘留,有53.6%的农民认为因上访被干部指使黑社会的人打击报复。
少数地方党政对信访者进行打击和政治迫害产生了十分严重的政治后果。其中之一,就是使信访成为了有效的社会动员方式和维权抗争的手段,导致集体行动增加。有近一半的农民进京上访的主要目的就是因为“政府打击、拘捕领头上访的农民”(见表三)。而为了减少因上访所遭受打击或政治迫害的风险并引起高层的重视,在法不责众的意识影响下,许多农民就会动员更多的人参与上访。2003年国家信访局接待群众集体访批次和人次,分别比上年上升41%和44.8%。其中,50人以上的集体访批次和人次,分别比上年上升33.3%和39%;单批集体访人数最多的达到800多人。同时,更为激烈的抗争活动也时有发生,如进京上访人员在一份《到天安门广场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书》中称:“监于以辽宁接(截、劫)访团为代表的地方驻京工作人员,长期以来在国家各接访口,主要在国家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室门前,层层设卡,围堵拦截上访群众,多次、经常推搡、殴打上访群众,打伤、打残、打死、非法逮捕、关押、拘禁上访群众”,“提请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集会、游行、示威”。2003年12月12日,来自29个省份的600多名上访人在天安门集会,就是这样的例子。
后果之二就是政治激进主义在信访者中产生并获得迅速繁殖的社会土壤。一位因经济合同纠纷而上访遭受打击的信访者,就以《中国共产党的极端政治腐败》为题印制了大量的传单,其中称,“中国共产党当前的极端的政治腐败,没有资格继续成为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资格独霸国家政权!”表六就有53.6%的表示要“做点让干部们害怕的事”,87.3%的表示“跟贪官污吏拼个鱼死网破”。
二、改革设想
上述的调查和分析表明,目前我国的信访制度存在着重大的制度性缺陷并产生了十分严重的政治后果,因此必须进行彻底而系统的改革。由于对现行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有着不同的认识,因此对信访制度何去何从也有不同的看法。
目前主流性观点认为,“信访的产生有着深层体制上的原因,在目前,相关改革还未到位,取消信访制度是无法做到的。而通过对信访立法改革信访制度则是目前一个较好的化解办法” ,而其基本思路要重新构建信访体系框架,整合信访信息资源,探索“大信访”格局,并通过立法统一规范信访工作,从而建立高效的信访监督监察机制,使信访机关这个曾经的“传声筒”变成了一个“实权单位”。具体来说,希望通过立法,明确有关部门在交办和督办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实行行政问责制,直接授予信访机构对办理机构人员处分的建议权,通过明确法律责任,防止置之不理。目前各地所进行的信访改革就是,一方面试图加强信访机构的权力;另一方面则是制定许多禁止性条款来规范民众的信访行为。
我认为,中国现行的信访制度的理念基础是驭民乃至人治,设立信访制度的初衷是建立一条民意“上达”的渠道,而不是民意“表达”的渠道。但这种制度已成为了中国社会的政治现实,我们只有面对而不能回避。因此,要从国家政权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对信访制度进行改革的重要性,并从政治体制现代化的视野来重新确定信功能目标和信访体制。具体来说,首先要重新确定信访的功能目标,即在强化和程序化信访制度作为公民政治参与渠道的同时,要把公民权利救济方面功能从信访制度分离出去,以确定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其次要改革目前的信访体制,可以考虑撤销各部门的信访机构,把信访全部集中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人民代表来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以加强系统性和协调性。再次,也是最为重要的是,要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少数地方党政迫害信访者的案件要坚决查处。
目前可从行政、法律、政治三个层面考虑如何对信访制度进行稳妥而有步骤的改革。
(一),短期的行政治标之策是给各级党政部门减压和给信访公民松绑,以减小信访的规模和冲击性,维护社会稳定。
主要措施是:(1)中央减少对地方党政领导的压力,不按信访量给各地排名,取消信访责任追究制,不要求地方政府来京接访;(2)中央信访部门不再给省市开信访移办单;(3)不对信访公民的信访级别作特别的限制。(4)由信访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因信访而发生的治安案件。
这样做的主要理由是:(1)减弱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降低群众对信访的预期,会迅速使一些信访案件平息,减少群众进京走访;(2)在中央的高压下,地方政府为了息访,对于信访公民不是收买或欺骗,就是打击迫害,从而诱发更多的信访案件。给地方政府减压,才能给中央减压;维护地方的政治权威,才能加强和巩固中央的政治权威。
(二),中期的法律治标之策是强化各级司法机关接受公民告诉、申诉及处理案件的责任和能力,由司法机关承办目前积压在信访部门的案件。
主要措施有:(1)由上级法院和检察院下派一级设立告诉申诉案件受理机构;(2)扩大诉讼受理范围,对关系到民众生活的案件可以考虑缓收、减收或免收诉讼费;(3)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克服司法腐败;(4)司法机关对受理的告诉和申诉案件要在限期内给予答复;(5)由司法部门依法查处信访人迫害案件;(6)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对群众告诉申诉进行法律援助;(7)增加司法机构的资源投入,并在制度上确立法院和检察院的重要人员和经费均由上一级法院和检察院管理和保障。通过树立国家司法机构的权威,可以把社会矛盾的解决引导到正规的司法渠道,逐步减少信访以及伴随信访的非制度化公民政治行动。
(三),长期的政治治本之策是撤销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信访机构,把信访集中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人民代表来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并系统地建立民众的利益表达组织。
主要措施是:(1)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对本选区的重要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和督办;(2)公布各级人民代表的联系方式;(3)建立全国信访网,并把一些重大问题的信访资料上网公示让民众评议。(4)允许社会各阶层建立利益表达组织,以法律允许的方式让他们通过集会示威等方式表达利益。这样做的好处是:(1)使各层级各选区的人大代表有了一项新的具体职责,他们有法律赋予的言论免责权和调查权,也有义务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向成为信访对象的一府两院提出质询,直至向严重渎职、失职、甚至涉嫌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提出罢免动议。这样,不仅使信访工作获得一个权力主体,同时也使信访工作具备了应有的问责性,即向人民负责的特质;(2)将目前散存在各职能部门的信访资源合并到人代会将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提供大量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和政治资源,将为人民代表逐步专职化和与此相应的人代会逐步实质化创造资源和职责两方面的条件;(3)把信访集中到人大后,可以建立一套统一的科学的信访登记体系和检索体系,不仅可以准确统计信访量,而且可以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克服目前信访公民盲目投诉、反复投诉、多方投诉造成的巨大资源浪费和政治信任流失。(4)最关键的是中国政治改革的方向要容许各种社会利益表达组织的存在,只有让社会各阶层都有自己的利益表达组织,才能产生一个利益相对均衡、社会相对和谐的现代社会。
来源:燕南网( 燕南, http://www.yannan.cn )
Monday, April 04, 2005
全球20个污染最严重城市 中国大陆占到16个
据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大气检测报告,中国空气污染问题近年日趋严重,目前世界上二十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当中,大陆占其中十六个,在空气污染下,中国儿童的健康受到严重的损害。每年2.3万儿童因患呼吸病死而死亡。
专家指称:北京就空气污染上正面临三「C」问题(汽车(Car)、煤(Coal)和建筑工地(Constructionsite),北京上空厚厚的?脏空气和三「C」密不可分。
北京大学医学部授潘小川指称,随二氧化氮浓度增加,当地罹患急性呼吸道感染的儿童人数正在不断上升,甚至出现致命的肺炎症状。 (博讯 boxun.com)
北京儿童医院副院长杨永弘明言,肺炎已是导致儿童死亡的头号疾病。
报道引述联合国在二○○二年报告中指出,因为空气污染的缘故,中国每年有两百万人因呼吸道疾病而死亡,而感染支气管炎的人数则高达一千五百万人。
据了解,中国空气污染严重,主因不但是因为八成的中国家庭和工厂依靠煤炭取暖供电以及排放大量尘污染,而且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中国汽车数量急剧增加,单是北京就已有两百万辆汽车,其中大部分汽车又使用从廉价石油中提炼的汽油,加剧了废气排放污染。
专家指称:北京就空气污染上正面临三「C」问题(汽车(Car)、煤(Coal)和建筑工地(Constructionsite),北京上空厚厚的?脏空气和三「C」密不可分。
北京大学医学部授潘小川指称,随二氧化氮浓度增加,当地罹患急性呼吸道感染的儿童人数正在不断上升,甚至出现致命的肺炎症状。 (博讯 boxun.com)
北京儿童医院副院长杨永弘明言,肺炎已是导致儿童死亡的头号疾病。
报道引述联合国在二○○二年报告中指出,因为空气污染的缘故,中国每年有两百万人因呼吸道疾病而死亡,而感染支气管炎的人数则高达一千五百万人。
据了解,中国空气污染严重,主因不但是因为八成的中国家庭和工厂依靠煤炭取暖供电以及排放大量尘污染,而且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中国汽车数量急剧增加,单是北京就已有两百万辆汽车,其中大部分汽车又使用从廉价石油中提炼的汽油,加剧了废气排放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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